[建議] 請求開啟基督信仰版版主罷免投票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26-09-07 11:21:13
本人曾經於#1g2-1tIP對版主提出申訴,請求板主回歸當初競選政見。
版主於#1g46KsLq回覆同意。
當初競選政見強調將以柔性提醒為主,並對模糊的板規做出明確解釋,
然而實際上卻完全是另外一個樣子。
由於這些觀感涉及主觀評價,並非本人一人可代替全版版友發言。
因此請求組長開啟罷免投票,用民主投票決定基督信仰版的未來。
作者: ptttalker (ptttalker)   2026-09-07 11:54:00
一、您應該要先算算:我在板上提醒過幾次不當討論、解釋過幾次板規、修正了幾條模糊的板規。總共花了多少字等等。如果條列出來整體您覺得太少,您的結論才屬合理。二、目前為止就只有您,自被板主提醒違反發文含AI內容,要按著板規標註後,不斷要求要發起罷免。令人不難合理認為,其實您是因為被糾正違反板規後,而要對板主進行報復,這才是您提出罷免真正的原因。就算板主當初無條件同意您所申訴的訴求後,您仍然心懷不平。三、如果您真正在意看板的風氣和討論,請問您過去自板主同意您申訴後,您在本板進行過多少次發言。據我的印象是在五次以內。以一位幾乎不參與討論的板友陳述看板狀況、發起罷免,是否合理?四、當初板主連署的政見有許多目標,是需要所有參與人員取得共識後,再逐步實踐。也就是本非板主一人可以達成。如今用(幾個月內?)沒有達到目標要來指控板主是違背承諾,這項指控完全推卸了群體的責任。舉例而言,當初您第一篇不按照板規在標題標註AI生成發文,板主不是按著板規直接刪文,而是在推文提醒您。結果您連發好幾篇文提出異議,並在內容人身攻擊板主:「人終究是逃不過撒但的逼迫」、「思想審查」等,引起其他板友其他莫名的指控。請問這混亂的結果,還有造成人身攻擊討論風氣,來總結:違背競選承諾,是否合理?五、您最後的提案理由:因您無法代表全體發言,所以要進行投票。這論述之間沒有任何明確的因果限定關係。反之,正因您無法代表全體發言,不就不該由您一人發起投票?六、本板自上任以來,(印象中)所有公告都開發推文,除了最近兩篇為了要預防混亂秩序為目的,規定要另起發文討論;所有板友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使用[板務]分類進行看板事務討論;本看板甚至開放噓文,並明訂噓文不違反板規,就是考量板友若無力發文申論也至少有情緒表達的空間。以上三點開放,就是為了要實踐當初的政見的具體作為之一。有任何不足,私認為目前體制內您有充足的空間,進行申論和情感表達。若以您的現狀,體制內方式幾乎不採用,一有不滿意就要拆除現有體制的做法,本人實在難以認同。本人既難以認同這並非出自您私心,也難以認同您是為看板公眾利益為目的。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26-09-07 13:52:00
不好意思,你是用輕蔑甚至嘻嘻哈哈的態度處理,完全沒感受到你的誠意在這裡狡辯,並無法說服版友對你的質疑與反感你把責任推給版友,自認為沒有問題,但就是沒盡到溝通,協調的義務你個人無法認同跟引起版友反感並不矛盾,在這裡進行答辯,也無法影響版友罷免你的權利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26-09-07 15:39:00
我在基信版應該也算是老骨頭了吧! 竟然被說成路邊打醬油的T_T 心寒阿....我不發言實在是因為已經心寒了...不想浪費時間而已面對版主持續背離當除參選政見,我實在也想不出比罷免更好的選項,絕對不是出於報復,而是希望版面停止內耗
作者: ptttalker (ptttalker)   2026-09-07 16:45:00
speed2也是在被我指正兩次後,無法反駁遂開始和我針鋒相對。你們要板主對板友勸說,又不接受板主的勸說。連按著明確的是非講出來也要勃然大怒。坦白說兩位提出的道德標準兩位自身也都從沒做到。跟你們講道理你們從不理性論述,持續主張感覺感覺感覺。對,我無法否認你們的感覺,也無法滿足你們每一位每一次的感覺,我承認。我只能說看板要正常運作從來就不能只靠感覺。@come您要停止內耗,有人在對板友人身攻擊時、您為什麼不跳出來說話?有人擾亂秩序時您在哪裡?有人攻擊基督信仰說耶穌媽媽亂倫時您又在哪裡?您至今在看板除了為自己說話之外,又多少次為哪位板友捍衛過?您提出罷免幾次?你在板上為公眾或為他人發聲又有幾次?這兩者之間合情合理嗎?要不要我幫您算算看這兩者的比例?那一天如果df像以前一樣對你說話的時候,您會不會也一樣覺得要柔性勸說勸說再勸說?否則板主就不該介入?你們要吵架時,板主就要放任你們任意爭執,你們被罵受委屈,就要板主主持公道。如果這樣的話,其他板友算什麼?討論風氣算什麼?標準根本就只在你們心中啊!您說這不是為了自己,我實在很難認同。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26-09-07 18:15:00
我真的不想跟你吵,能說的其他人都說了我只是行使ptt賦予的罷免權而已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26-09-08 05:58:00
駁回,我都還沒處理完,再不服改去群組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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