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性行爲發生含義用詞認定依據

作者: ptttalker (ptttalker)   2026-09-05 01:53:36
以下說明近期兩案違規認定依據:
1. 合理解讀發言:
本次兩起案例發生於網路討論空間。
故相對客觀而言,
以搜尋引擎搜尋「我很欠幹」以及「被頂的受不了」,
以文字和圖片的相關性排序,
確認這兩句話在網路上所代表的普遍含義。
雖然非絕對,
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這兩句話
在網路上(原語境中)一般性的含義、印象、形象、語意。
Google搜尋的結果呈現了許多性行為和性暗示題材,
也就是支持了:
「我很欠幹」及「被頂的受不了」在相對客觀上,
有,性行為發生的含義。
以前10則結果有多少則比例,算出一個數值:
「我很欠幹」的性行為文字相關性是:8/10
「被頂的受不了」的性行為文字相關性是:10/10
因此,以上兩句,不僅認定為有性行為的含義,還有無可否認的相關性。
以上是初步判斷和解讀主要依據之一。
雖不敢說是完全客觀,但至少是相對客觀。
如果有人”覺得“這個判斷依據還不夠客觀,可以提出其他更「客觀」的依據。
可客觀列入考量。
此方法客觀程度或有討論空間,但絕對合情合理。
2. 主觀意圖僅為違規行為裁量依據之一:
說話的人的本意是解讀考量因素之一,
但既然看板是公開的場合,
就不能也不該是唯一的考量。
舉例而言,
不能因為主觀覺得豬(或是狗)很可愛,就可以主張稱豬頭、豬腦、狗子、狗腿,
只能限定在可愛的意思。
就算說者堅持主觀意思是在讚美,不是醜化對方,
但確實有許多人的理解和感受不是這樣。
同理,「我很欠幹吧」不能、也不會「只」限定在欠揍和自嘲解讀。
此外,正因為這句話有雙關的意思,
講起來才會比「我很欠揍吧」有更強烈的情感表達,更來得有趣味。
然而同時的,這種帶著沒有惡意的輕微低俗的趣味,
若是在與發言者沒有趣味關係的旁人耳中,
就很有可能只剩下低俗,甚至有惡意。
所以要看對象和場合使用。
語境不對,對象不對,場合不對,
趣味就會變成冒犯。
而「被頂的受不了」有什麼其他合理的解讀?
至今未見當事人或旁人有做出任何合理的陳述。
(原用詞不是頂嘴、頂一句,是頂的受不了。
被頂嘴為什麼會受不了?對方有受不了嗎?)
發言者當然不可能真的透過BBS和對方完成發生性行為,
但是至今仍未見任何一個解讀,
是可以完全排除其表達帶有性行為相關的語意。
如果有合情合理的澄清,那當然很好,請提出來,
可作裁量參考,這也是所以為什麼有申訴的機制存在,
就是要讓被處分的人有機會自白。
但還是回到本論點:主觀的意圖不會是「唯一的考量」。
説「我很欠揍吧」就可以輕易避掉所有的誤解,
當選擇說「我很欠幹吧」就要承擔包含另一個語意的效果。
説「被我頂嘴頂到無言」或許就沒有明顯的性行為含義,
(但誰會在指責對方時說自己在頂嘴?不合理,實際上也未被採用)
説「被我頂到受不了」,就無法避免雙關語意。
此外,被檢舉人在當日針對同一對象,在短時間內還有許多帶有複雜語意的陳述。
顯示出,被檢舉人習慣且非常擅長這種,帶有多重語意(如雙關)的用字表達。
以下引用三例發言列舉:
(1) 「希望,您不會像『人類從屁股後面孔洞排除的具有濃烈異味的氣體』一樣,裝呆作
死,不
負起自己的『言責』」
帶有的意思是:
對方説的話是放屁,而且是很臭的屁。
巧妙地避開肛門(屁眼)的詞彙,
並且使用假設語氣(希望),讓字面上沒有承認這件事是真的,
但是陳述時已達到描述的效果。
(2) 「醜話講在前面:如果裝死3天不正面回應,我會再檢舉一次。
再等你三天,給你一個機會。這種『看見醋缽大的拳頭都變成有殼動物』的態度會被大家
恥笑的。。。。。」
帶有的意思是:
以意圖檢舉威脅對方,要對方正面答覆。並恥笑對方的態度是縮頭烏龜。
使用了第三人稱「大家」做主詞,來避免是本人說這句話的認定。
(3) 「你還是乖乖的『證明』鄙人如何以偏概全TF的論述,才是聰明人的做法。不然,摸
摸鼻子閉嘴回家洗睡是中策。白痴白痴耍嘴皮子為大家提供娛樂的材料?是蠢人的做法。

帶有的意思是:
對方很笨,是白癡,在耍嘴皮子,是蠢人,是笑話。
但使用了第三人稱陳述、假設語氣和問句,巧妙躲開了直接陳述的責任。
綜合以上三則發言的延伸解讀,以被檢舉人發言慣性推論「被我頂到受不了」,
並非只是單純字面上的發言,有雙關語意。
其次,此句話若只照字面解釋也語意不明,沒有合理的解釋,反向支持前述認定解讀。
3. 實務上,不可能列舉出所有的「被認定為違規」的發言和用詞:
條列出所有禁止用詞當然可以做,但個人認為沒有必要。
因為語意的表達複雜程度太高,並非如同其他簡單明確違規行為(例如:違規停車、酒駕
、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等)。故在此主張雙關用詞等發言違規基準要符合「法律明確性原
則」並不恰當。
事實上,有許多更明確的發言違規,也無法列舉清單以滿足「法律明確性原則」。
例如:挑釁、人身攻擊、胡言亂語、文不對題......等。
相對的,雖然無法具體列舉清單使得認定帶有灰色空間,但並不阻礙以上的違規認定。
只要掌握其分辨原則即可。
另一層面,
以清單列舉既不可能列出所有違規用詞,沒有條列出來的用詞也不保證就沒有違規的含義

也就是做這件事費很大的力氣,卻沒有實際解決問題。
這本質上是個無窮盡的列舉,
隨便一個新詞加入就又會有新的爭議。
如:禁止說fuck,那如果有人說fa-ck算不算?fukc算不算?
條列可以做,會有一點點幫助。
況且這應該是之後再來評估要不要做的事,不是解決這次爭議的事。
在任何時候,說話的人主動避免敏感性詞彙和語氣,
並且在有爭議時多做解釋,解除誤會,或即時表達歉意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包含本次)
4. 違規行為認定基準和權責:
站方所定的違規行為是「張貼文字」,是客觀的行為,張貼具有這些含義的文字:
(b)(不得)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也就是,不是以發言者主觀動機為依據,是呈現出含義的文字客觀存在為依據。
只要有(具)這個意思的文字「客觀存在」,就違規。
而動機、情節、程度的考量是其次,以衡量是否裁罰
(有含義雖有可能不罰,但本來就不被允許張貼)。
文字各人有其解讀不同,所以站方有設定認定人為板主(不是任何人)。
(見《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八條)
板主的認定會有其依據(如判詞和本文)。
如果要申訴,就該附上理由,說明認定的依據不合理或不成立。
此兩案目前未看到兩位發言人提出具體理由。
(不是任何人都有資格提出,見《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二十三條)
至今只看到k主張「無意」,只看到d的評論「獨裁」。
但「無意」和「覺得獨裁」都不是在違規認定上的理性論述。
被檢舉人所主張無意,僅是供認定人做判罰調整裁量依據。
當事人如有不同意違規認定,
就應當:
(1) 解讀「我很欠幹」、「被我頂得受不了」字面上,
無(不具)性行為發生含義的「理由」。
(2) 說明當初發言的動機和語意。(只有說話的人知道,有資格陳述。但其敘述是否合理
須接受旁人衡量),
(3) 並且論述有此含義的客觀證據(如搜尋結果)不成立的原因

這不是有罪推論,這是違規事實(帶有違規含義的文字)已經存在,請說明為什麼他不違
規。
如同行為已經闖紅燈了,請解釋闖紅燈的正當性。
如果正當,闖紅燈的違規可以經裁量後不罰。
5. 客觀存在的第三方主觀感受事實:
第三者主觀感受無法經任何人反駁,存在與否不取決於論證,無可避免地列入裁量。
所以發言人欲在公開場合發言,用詞就該謹慎和避免爭議,考量所有第三方讀者的感受,
或是承擔爭議的後果。
綜合以上所有考量,本次板務認定「我很欠幹」、「被我頂得受不了」皆為帶有性行爲發
生含義敘述發言,達違反使用者條款5(b)標準。
作者: kazukazu22 (卡茲)   2026-09-05 06:38:00
因為你充分考量了我的陳述 我對此判決沒有意見但有件事為了避免影響你的獨立審判 所以現在才能說上一個說DF言語性騷擾的人 已經被DF跨海提告了也已經跟檢方做完筆錄由於你雖善良但不懂的法律跟社會通念所以建議您跟站方申請法律扶助等收到通知再請站方法律人員陪你配合檢方筆錄這樣會比你獨自面對來得安全 祝福你法律攻防紀錄:#1dNxyOyl (Catholic)對方贏在她使用「個人主觀感受」才免除加重誹謗罪所以建議您跟spike大溝通此事 因為到時需作證的是spike大
作者: Lanword (新的開始)   2026-09-05 09:51:00
沒那麼誇張 ka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26-09-05 11:06:00
請問推論有性行為,那誰是主動跟被動?受害者是誰?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6-09-05 12:45:00
面對近日這樣大的判決爭議,建議版主你的說明的內容可先給AI幫你審視,參考AI與網民意見後,修訂後再發表。不然你此文內容其實仍無呈現受處分者有性意涵的確證。無確證就勿冤枉他人。此文裡你用網路它例當作就是受處分者的意思,來使人入罪,這可能冤枉他人。一字多義下,你仍是限定一義來使人入罪,這可能冤枉他人。「幹」是一字多義,而某人說的「我是不是很欠幹」可能是「我是不是很欠罵/欠幹譙/欠訐譙」之意,或「我是不是很欠揍」,...等諸多意思,假若p板主你要說他就是在講性交,那你的確證是什麼?
作者: kazukazu22 (卡茲)   2026-09-05 14:25:00
我的部分已經全部結案 謝謝各位的關心 雖然jdc大常提醒我要有一個立場 但我還是希望正反並陳但就法律面 比較難處理的是DF大確實沒有使用這樣的用字 板主在將來的法律攻防該怎麼處理 我反而比較感興趣真心建議跟版務聯絡 然後不要再多說一個字 我不會害你的 真的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6-09-05 15:42:00
當一字多義時(某字有A、B、C、D、E義),為何p板主你認定該字必為E?我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看到確據。版主的回應說法仍只是停留在其有E的可能。我們不否認那字有E的可能,然問題是欠缺「必定為E」的證據。沒有確據就有冤枉的可能。重點是冤屈的可能性。雖然我是認為「申冤在主,主必報應」,我也可以不再理這事,但在為了p板主你的益處上和該板鄉民們的益處上,我期待你未來判決的過程盡可能勿枉勿縱。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26-09-05 17:01:00
板主沒有給討論的空間,直接論斷他人想法,並行使判刑,給版友還差的印象。板主是被指射的當事人嗎?有人跟你檢舉嗎?有跟原PO勸誡嗎?板主是服務版友,不是處處把版友當犯人
作者: ptttalker (ptttalker)   2026-09-05 21:33:00
現階段我只能盡力做到合情合理,至於更高層次的道德目標和群體期望,則需要仰賴未來眾人一同努力。
作者: kazukazu22 (卡茲)   2026-09-05 21:59:00
那這件事就這樣告一段落 未來也不需再探討此事 上帝祝福我們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26-09-07 11:22:00
看來這件事情告一段落囉
作者: kazukazu22 (卡茲)   2026-09-07 11:30:00
之後看DF大是否走法律程序 就板務我這邊沒有任何問題惟罷免的言詞攻防被用來當成法庭對他不利的證據 因此建議盡可能不要影響將來的司法程序 例如造成國民法官未審先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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