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黃士修這次被提告,勝訴的機率高嗎?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6-07-09 22:49:39
事情的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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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修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指稱賀立維教授是"冒充清大核工教授"
證據是一個民間的論壇活動公告的講者介紹說他是清大核工教授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是
賀博士過去任職中山科學研究院期間 確實有兼任指導兩位清大核工的研究生論文
國家的論文系統查得到 先後兩位清大核工研究生的指導教授確實有賀立維的名字
https://i.meee.com.tw/8fGFYXO.jpg
有沒有可能賀博士當初提交的履歷資料是寫"清大核工研究所兼任指導教授"
民間論壇的主辦方因為版面的關係把它簡化成"清大核工教授"?
而且有清大校長給的聘書 有指導研究生論文的成果 算是廣義的兼任教授吧
就像公務員的定義都有 最廣義 廣義 狹義 最狹義 不同的定義範圍
況且賀博士當年是中山科學研究院的副研究員的身分去清大兼職
副研究員就相當於副教授 所以受聘擔任指導教授的資格上也沒問題
所以有受聘資格 有受聘書函 有實際指導研究生的論文成果
只是沒有長期固定開課 就被指控"冒充" 這個指控似乎有點嚴重了
這次土條的官司還能贏嗎? 大家覺得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10 07:52:00
你去酒店,陪侍喊你董A,而你只是工薪牛馬一枚你同事在場聽到,回頭跟老闆嚼舌根說你冒充老闆他具有教授身份並非為假,主持人以他經歷這樣稱呼又不是他的責任而誹謗罪有足以貶抑他人身份成立,那就可能踩到紅線就看雙方舉證了,一方舉證這,另一方舉證那,給法官判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6-07-10 08:18:00
清大都說沒這個教授了。我還以為是口試委員!清大沒這個教授,怎麼收學生?除非跨校吧就算跨校,會說自己清大?等到台灣外輸台勞,是應該記得誰讓台灣輸在起跑點我剛剛問一下部立教授,如果私下談的,是可能出現,未被學校聘任,卻出現在學生的共同指導上。所以自稱,實在太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10 09:58:00
清大回答的是編制內沒這教授的話,又沒說有問題若是兼任的話,應有相關同意函或者是聘書為證清大自可說 你又沒問我當事人擔任什麼角色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6-07-10 10:09:00
兼任也有聘書。中研院研究員也有兼任學校教授,這些人都有聘書。這些任務性,都有聘書。清大都說沒有聘書了自己有沒有經過三級三審,應該很清楚,這應該很明顯了吧有一種自己的論文,別人反而比較清楚的Fu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10 10:52:00
不過,以土修這篇文章,應該最終是無罪法院應該會以學校認定去明確限縮清大核工教授這個身分但至於因兼任學生論文指導教授這身分,那也就得以該身分而賀立維確實也是核能領域學者,學術領域成就並非為假後面吵架永和或者費和,那就是立場不同吃飯傢伙歸吃飯傢伙就像麥春的妓女,不代表要支持賣春核能終歸就是一種取得能源的手段而已更不用講,太陽能本質上就是核能,只是 遠億點 而已只是太陽能是高階核能(核融合),人類現在只能控制低階的核能(核分裂)但,人要成仙,終歸要先走過修仙這段苦日子選擇放棄低階核能,自然不可能碰觸到高階核能該思考的是要怎樣控制好低階核能,而不是因噎廢食放棄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6-07-10 11:57:00
沒有人把太陽能說成核融合,一般是講太陽(光)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10 12:36:00
那就是你是用怎樣的角度去看事情就像問你圍觀的量子層面問題,很多會跟巨觀不同層面的理解度,太陽能來源就是核融合,你問念理科念的好的,都是這樣的答案太陽能就是因為地球離太陽夠遠,所以核融合產生的危害傳不到地球就跟政府選擇把核廢料丟到深不見底的坑洞永久埋存一樣所以,你說沒有人把太陽能說成核融合,那是因為以管窺天你只單純取太陽這顆恆星所發生核融合反應的光來利用真相就這樣你要講科學,還是要講政治,看你怎解釋當然,如認知沒到這足夠層級,不能理解我所言,也不意外啦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6-07-10 13:47:00
這就只是名詞解釋。那內政部推動太陽能政策,是屋屋有核融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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