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提告妨害名譽後我能做什麼?

作者: ilovenacy (我愛南西><)   2026-06-27 01:29:43
四月初的時候從前公司自願離職,
四月中的時候得知某個前主管在散播關於我離職的不實資訊,由於情節嚴重我便聯繫前公
司的其他上級求助與求證。
前公司的上級跟我承認了小主管的惡行(跟客人說我因為偷公司東西所以被開除)並跟我
道歉。
但我本人還是在4/17號至附近派出所報案對造謠的前主管提告妨害名譽。
然後就一直到現在,上網站查詢案件編號似乎沒有什麼進展,一直都是積極偵辦中…
我手上的證據目前只有客人講述當天事情發生經過的錄音、前主管對我證實有人造謠的li
ne對話紀錄、前公司總經理跟我道歉的line對話記錄以及被告向我道歉的line對話記錄而
已。
現在明明已經有新工作了,但因為這個案件又沒辦法完全把上一份工作的鳥事拋諸腦後…
目前我就只是一直乾等通知而已,也不確定自己真的提告成功後能幹嘛,上網查好像就是
說和解拿錢,如果對方不和解那就是他背案底。
我不缺那個和解的錢,比較希望對方背案底,但背案底對那種50幾歲的中年人好像也不痛
不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6-06-27 08:58:00
不太理解你想得到什麼答案 ?
作者: virtual (:))   2026-06-27 11:12:00
他寫在標題,問現在能做什麼。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7 12:52:00
沒啥,你若和解,可能給緩起訴,不和解,但對方認錯法院輕判緩刑也有可能,不認錯才會有你期待的
作者: Nipperdey   2026-06-27 13:24:00
只能等通知吧 總不能去堵對方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6-06-27 13:49:00
你希望對方道歉?(已經道歉了)你希望謠言停止擴散?(已經有新工作了,實質傷害大概也到頂)你希望對方付出代價? (那代價要對方感受得到才有意義)我感覺 撤告然後徹底不管他 , 這才是對你最有利的妨害名譽這種量刑低,案件量大 3~9個月慢慢等吧提醒 9個月不是上限,只是常見處理時間
作者: eno4022 (eno)   2026-06-28 05:47:00
因為常有你這種人,所以法院案件量大,你慢慢等吧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6-29 00:55:00
「你這種人」聽起來還滿貶義的……他不就是被害人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26-06-29 05:37:00
那我改成「有你這種懂得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權益的聰明人」,這樣有沒有開心一點?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6-06-29 09:19:00
如果只是吵架的謾罵告妨害名譽就算了 被造謠偷竊我覺得情節確實嚴重一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9 09:23:00
樓上,不就從公然侮辱罪變成誹謗罪而已?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6-06-29 09:25:00
但我的意思是這是合理應該提告的 跟吵架濫訴的案件不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9 09:25:00
而當事人已離職,公然侮辱罪沒有面對面,反而成立機會不大可能還是要看懂 eno4022在講的意思iscu桑基本已經講完了,就這樣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6-06-29 09:28:00
就我看來eno的推文很像是嘲諷原po這樣也要告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9 09:28:00
就像樓主自己也已經講,"被告已經道歉"更何況,在偵查庭上,被告拿出已經道歉並悔悟的情況下檢察官可能直接簽緩起訴處分重點在於,司法體系運作從不是報復式的制度基礎順道一提,"和解誰說一定非要拿錢不可呢"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6-29 11:14:00
我看也覺得他是在嘲諷 可能本人沒有這個自覺吧(笑)
作者: eno4022 (eno)   2026-06-29 11:42:00
你們要胡思亂想,我也沒辦法 (笑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6-29 11:51:00
明明就在嘲諷還要裝傻 硬把別人說成胡思亂想也真的沒辦法呢~~敢嘲諷卻沒種承認 摳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9 12:17:00
呵呵 (這樣算不算嘲諷?)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6-29 12:23:00
https://tinyurl.com/4x3sztj7【動】嘲諷,諷刺,厭惡。要注意:「呵呵」一詞原意並沒有冒犯的意思,相反還是頗為友善的;但現如今「呵呵」一詞在網際網路語境下常常被認為是不友善的話。下次作業記得自己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9 15:27:00
那是你的認為,對吧,科科~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6-29 16:04:00
網站又不是我做的 怎麼會是我的認為?你神智還正常嗎?如果你自己心中早有不同答案 又何必明知故問浪費別人時間呢?會分不清楚「呵呵」和「你這種人」兩個用語的差別 你的水準該不會只有這樣吧?呵呵愛當伸手牌 別人給了答案又講是別人的認為 懶惰又固執己見就是在說這種人然後我的的確確是在嘲諷 才不像eno敢做不敢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9 17:22:00
我又沒講網站的事呵呵~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6-29 22:40:00
可是我上面貼的內容就是網站寫的耶 所以你的那句「那是你的認為,對吧」是在指什麼呢?還是你問了問題別人貼第三方資訊給你看 你看都不看就以為對方用自己的想法回答你喔?伸手牌 + 不仔細看別人回答內容+ 只會嘲諷 大概只有最高學歷是胎教的人才有辦法表現得那麼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6-29 22:47:00
呵呵~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6-07-03 19:19:00
不用跟那個 maniaque 太認真啦!他可是認為「被告要負舉證責任」的法學大師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7-03 19:50:00
樓上大師,呵呵
作者: pan0531 (= =")   2026-08-03 10:59:00
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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