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oL板主rainnawind B2水桶判決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26-10-20 18:16:12
一、程序事項:
查申訴人已與板主進行兩次實質信件溝通,板主均作成維持原判之答覆,申訴人
表明不服,符合本組組規「對板主解釋不服」之申訴要件,無需等待第三封信件
滿一週,本案予以受理。
二、程序瑕疵補正:
經查 LoL 板目前未見本案之處分公告,且系統刪文紀錄亦已佚失。請板主
rainnawind 儘速補正處分公告程序。該公告內容須完整載明受處分文章之原始
全文、違規事實與水桶理由,並將該公告轉錄至本板備查。
三、實體答辯事項:
檢視板主於雙方溝通信件之回覆內容,僅以通案原則帶過,形式空泛,完全未對
個案事實與構成要件進行具體涵攝。
請板主 rainnawind 於本文發出後 96 小時(4日)內,針對下列事項至本板具體
答辯(請逐項明確說明,切勿再以「綜合考量」等概括語句規避爭點):
1. 請明確指出該文係違反 LoL 板規 B2(未滿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
撰文態度有爭議)之哪一項具體要件?若有援引特殊時期公告,具體樣態為何?
2. 請明確指出原文章中哪一段落、文句或表述方式符合前述要件?
四、附帶說明:
若板主逾期未至本板說明,或回覆內容仍未能具體提出涵攝事證與理由,本組將
逕依現有事證及申訴人陳述作成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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