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AmaneCoco
被申訴板主:rainnawind
受處分文章:#1gqe8RZl (LoL)「[閒聊] 菲歐拉真的很壞==」
發文時間:2026/10/17 03:59
(已遭板主刪除,備份:
https://www.pttweb.cc/bbs/LoL/M.1792180763.A.8EF)
水桶公告:截至發文日尚未發布
特殊時期公告:#1gqE2dFF (LoL)「[公告] 特殊時期將於10/16 00:00開始」
處分內容:依板規B2、特殊時期罰則加倍,水桶40日
溝通紀錄:
#1grgJfuI (Sub_Strategy) 第一封去信
#1grgKEG2 (Sub_Strategy) 板主第一次回信
#1grgKVMx (Sub_Strategy) 第二封去信
#1grgKg2o (Sub_Strategy) 板主第二次回信
#1grgKp4l (Sub_Strategy) 第三封去信,截至發文日未獲回覆
訴求:
一、撤銷本案B2水桶處分。
二、若小組長認為仍有處分必要,懇請要求板主具體說明本文符合B2之哪一項要件及其理
由,並依LoL板規貳之3審酌減輕。
事由:
一、板主始終未說明處分理由
LoL板規B2包含未滿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撰文態度有爭議等不同要件。本人第
一封信就處分提出疑義,板主回覆以特殊時期為由,未指出本文違反B2何項要件。本人第
二封信明確詢問本案依據哪一項要件,板主回覆僅表示需「綜合性評估」、「以現行規範
及整體判斷為準」,仍未指出任何要件或理由。本人第三封信再具體提出五個問題,包括
依據哪一項要件、違規的是文中哪一句、與板上同類文章差別何在,至今未獲回覆。此外
,截至發文日,板主亦未發布本案水桶公告。
處分理由不明,使用者無從申辯,小組長亦無從審查判斷是否妥當。懇請小組長考量,板
主兩次回覆均未能提出任何具體理由,且未發布水桶公告,本身即是說明上的明顯缺失。
二、本文不符特殊時期公告所列之B1/B2情形
板主回覆以特殊時期為由。特殊時期公告 #1gqE2dFF (LoL) 就B1/B2列舉:借殼上市佔版
面、關聯性薄弱、未滿30字、空泛無法討論、讓人看不懂、廢話文學、對選手過激的心得
。本文主題為菲歐拉的官方背景故事,屬LoL板板旨所稱「本遊戲之內容」;字數遠超過
30字;所述劇情(當眾拒婚、冕衛家族要求決鬥、父親下毒被揭發、父女於劍廳決鬥)具
體且與官方設定一致,並提出具體問題供板友討論;全文未涉及任何選手。
本文推文共3推0噓,無任何噓文或爭吵,並有板友就劇情回應(將菲歐拉當眾拒婚比作其
他作品的退婚情節),顯示本文未引起板面紛爭,且具討論性。
另,板規與特殊時期公告均未限制世界賽期間或比賽進行中僅能發表賽事相關文章。本文
討論的是本遊戲的角色背景,屬板旨範圍內的內容,並非以LoL為名發表無關內容的「借
殼上市」。
特殊時期使認定從嚴、罰則加倍,但不能取代構成要件本身。
三、與本板既有判斷標準不一致
以調侃口吻討論蒂瑪西亞角色設定的文章,本板過去即有先例,例如「[閒聊] 蒂瑪西亞
真的是軍事精英國家嗎?」(https://www.ptt.cc/bbs/LoL/M.1492502209.A.CA1.html)
,用詞遠比本文尖銳。同一角色、內容更單薄的「[閒聊] 菲歐拉這角色就沒用啊?」(
https://www.ptt.cc/bbs/LoL/M.1752202799.A.D09.html),以及現行板規實施後的
#1gfcCtn4 (LoL),亦仍留在板上。本人提出這些例子並非要求處分他人,而是說明本案
判斷與本板既有標準不一致,而板主未說明差別待遇的理由。
四、處分與行為顯不相當
LoL板規貳之1明定處分依違規行為之嚴重程度依循比例原則。一篇未針對任何板友、選手
或現實群體,且未引起任何爭議的劇情討論文,被處以40日水桶,處分與行為顯不相當。
相關法理(明確性、說明理由、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已於第三封去信中詳述,請一併參
閱。
綜上,懇請小組長審酌。
AmaneCo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