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十一條(說明及舉證義務) 開啟辯論程序之案件,當事人須依本站之要求提出相關
說明及證據,未於期限內提出者, 自行承擔其不利益。
第二十八條(罷免提出及審查) 使用者提出建議後,對於板主或小組長之處理方式仍不
滿意者,得循本站關於板主 或小組長罷免程序之規定,提出罷免案。 本站對於前項罷免
案提出之事由,得予以審查。但除罷免事由係針對板主或小組長個人 與板組管理無關之
事項外,應予以核准成案。 前兩項規定不適用於批踢踢兔及批踢踢參。
煩請要罷免者提出具體說明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