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告白「我喜歡你」 男遭認定性騷判罰2萬

作者: kuninaka   2026-06-26 11:18:15
原文那種擺明騷擾的就算了
現在麻煩的是這種,監視器調出來一翻兩瞪眼
還說人跟蹤= =
https://www.threads.com/@rcooon_97/post/DZ-JLLzkduG
https://i.meee.com.tw/FZPFaBS.png
https://i.meee.com.tw/0LK1Oph.png
還好有跟警察去調監視器出來看
不然百口莫辯,隨便亂講隨便信
男孩子要自己保護自己,只去有監視器的地方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25-06-26 11:18:00
大人快鍘他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為名)   2026-06-26 11:20:00
這種的要吵男性困境我覺得合理啊原篇判決書怎麼看都是精神不正常的人跟蹤,已經跟性別無關了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06-26 11:20:00
小偷偷了三次東西 第4次終於沒偷了 是被誣賴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6-26 11:21:00
不如說那個廖男的行為就是造成男性困境的原因
作者: kuninaka   2026-06-26 11:24:00
就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認識女生或是去亂學什麼阿法男,亂搭訕課程我是覺得都不要認識就沒事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06-26 11:27:00
就結論來看,那個男的是完全無辜,被自我感覺良好的女人誣賴
作者: iam0718 (999)   2026-06-26 11:27:00
me2風潮起來的時候 超人也說過連調情都可能是噁男了
作者: Yoimiya (煙花易逝人情長存)   2026-06-26 11:27:00
男孩子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felixden (cheny)   2026-06-26 11:29:00
完了 我昨天去草悟道一直坐著看妹子 救!!
作者: adolphjong (是的我是ADF!)   2026-06-26 11:37:00
樓上沒救了,進去時版友一起去看你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26-06-26 11:38:00
我還是去配一副墨鏡拿個白手帳好了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26-06-26 11:48:00
肥登要進去蹲了嗎?!QQ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6-26 12:06:00
只看新聞描述,覺得原文的行為要被稱作騷擾也還有疑問,可能要看監視器畫面再下判斷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6-06-26 12:22:00
但是代表不用跟騷法一樣可以說你性騷擾,正當告白你不喜歡拒絕就好為何男方有罪 台灣女權真的太過了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6-06-26 12:27:00
這個要反告人了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6-06-26 12:37:00
提升交配成本就是現代社會一直提倡的路線 不然以前日本還有夜這的習俗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6-06-26 13:09:00
以合法的事現在不一定合法 不然以前只要雙方同意就能決鬥到一方死亡 現在行嘛?
作者: etvalen (eclipse)   2026-06-26 13:24:00
對自己有利就滿嘴以前以前,對自己不利就老害陋習的叫,都一個德性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26-06-26 13:36:00
古日本就算有夜這,女方其實也是能挑選對象的,你硬來也是會出大事而且很多時候,是由村中的若者組來安排對象,你就算被安排跟六七十歲的老婦人過夜,你也是得去的
作者: hit0123 (@@")   2026-06-26 14:17:00
對 夜這講白就是村中有權勢的人來安排誰幹誰 有權有勢的想幹誰就幹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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