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6-26 11:03:39※ 引述《lunli924 (餛飩)》之銘言:
: 記者署名:簡銘柱
: 台中市豐原區一名廖姓男子,去年9月在公車站牌前,對一名等車的陌生女子悄聲說出「
: 我喜歡你」,女子驚嚇之餘隨即報警。
相關裁判書在這裡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5 年度簡字第 15 號判決
Link: https://bit.ly/4etE6Sm
這個訴訟的發生順序是這樣:
1. 廖男跟蹤一個女子,女子報警,
後來被社會局認定性騷擾成立罰鍰2萬元
2. 廖男不服提起訴願,然後就打了這個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
3.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打槍駁回廖男的要求
我們就看看裁判書裡面一些跟事件情況直接相關的部分
這訴訟裡面,主要有三個對象:
原告:廖男
被告:社會局
被害人:女子
原告(廖男)主張:
伊對著路旁眼鏡行鏡面看是要在額頭裝貼片,
另伊從事回收工作,
在公車附近徘徊是為了看有沒有人留下物品或剩餘的食物;
又伊雖欣賞被害人這類乖巧女孩,沒有靠近被害人對其講話。
被告(社會局)答辯:
原告雖主張其係在眼鏡行前做前額貼片裝飾、
進食前左右查看有無遭他人注視云云,
惟依前開監視器錄影畫面所攝得之原告舉動,
僅有站立、注視、行走,並無何進行前額貼片或食之行為,
是其所言顯屬無據,當非可採。
又原告主張本件需計算被害人注視原告之時間方屬公平云云,
然被害人並未注視原告,至多僅係察覺自身遭原告注視,
方短暫查看其行蹤
被害人(女子)對警察的陳述:
斯時在臺中市○○區○○路000號公車站牌前獨自一人等公車時,
原告站於伊後方騎樓機車的位置,伊覺得後方有人在看,
轉頭時有與原告對到眼,也看到原告一直在後方看伊,
當時覺得很不舒服,並覺得怎麼又是原告,
因為之前在等公車時,也看過原告在附近徘徊。
跟原告對到眼後,原告就刻意繞到伊斜右前方的電箱後方,
以腳踢石頭等方式似乎在故引起伊之注意,
當時有用餘光瞄到原告一直在看伊,接著原告就走到伊前方,
並小聲地著伊說:『我喜歡你』,當下覺得很不舒服也很害怕,
就往左走到人潮較多的地方,並馬上傳LINE訊息給媽媽,
最後就直接報警,報警後公車就來了。
之前搭公車就有看過原告在附近徘徊,
伊有刻意要遠離原告甚至躲到柱子後,
但原告都會繞到另一邊看伊或者是對揮手,因此感到很不舒服。
還有一段廖男在警局的詢問記錄是這樣的:
警:你有沒有對他講「我喜歡你」,這些有沒有?先問有嗎?有沒有做?
廖:……有,對,……
警:你為什麼要在剛剛一樣的同一個時間、地點,要走到
他的正前方小聲的對他說我喜歡你,你意圖為何?
廖:我就是對他特別有好感,所以就……
警:並沒有走到他正前方嘛,對嗎?
廖:……接近有兩公尺多吧。
……我是很友善的語氣跟他講,很友善。
警:被害人稱其過去於該處搭公車時,已刻意遠離,
甚至有時候會躲到柱子的後面,
但是你都會繞到另外一個方向來看著他或是跟他揮手,
是否屬實?
廖:揮手是跟他說「掰掰」的意思,然後就退回去了……
別再扯什麼帥不帥了 ==
這看起來就很不正常
作者:
felixden (cheny)
2026-06-26 11:07:00樓上就新聞沒寫完整啊,新聞只寫男生靠過去說我喜歡你,然後就被告了
作者:
mose56789 (ä»‹æ„æˆ‘骰需嗎)
2026-06-26 11:08:00就路上那種怪怪的人吧==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26-06-26 11:08:00美國隊長是對的
作者:
astinky (此方のことが大好きだ!)
2026-06-26 11:08:00新聞又不是判決書,媒體識讀很重要
作者:
dacvoidneci (Don't lie to your soul)
2026-06-26 11:09:00台灣人是過得太壓抑了嘛…
作者: ks2384im 2026-06-26 11:09:00
認識都沒有?直接說喜歡嗎?一般被當怪人沒錯
作者:
felixden (cheny)
2026-06-26 11:09:00對啊 但一般人不會沒事去查判決書,都是先看新聞回文啊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26-06-26 11:11:00天根…
護航的人不會看啦,繼續跳針長相怪罪女方問題最簡單了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6-06-26 11:12:00覺得算跟蹤+1 這行為真的和帥不帥沒關係啦...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26-06-26 11:13:00這年頭搭訕要立個牌子廣而告之 不爽不要靠近
作者:
yellowhow (┴─┴~\( ̄□ ̄#)\)
2026-06-26 11:13:00這案例是很怪沒錯,不過現在不夠帥的還是要保持點距離
前面一篇講第一次不算跟蹤的,現在判決書講男方盯上女方的行為應該不止一次了,現在還要護航嗎?
作者:
dacvoidneci (Don't lie to your soul)
2026-06-26 11:14:00美國隊長怎麽做都可以 重點台男不是啊
作者:
yellowhow (┴─┴~\( ̄□ ̄#)\)
2026-06-26 11:14:00能免則免,那怕無罪不起訴也是麻煩
作者: karta1363946 (Sachima) 2026-06-26 11:14:00
突然想唱芒果醬的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6-26 11:15:00不要再扯什麼美國隊長了 這個行為本身就有問題==
作者: Luciferspear 2026-06-26 11:15:00
怕
作者:
fireleo (火焰騎士)
2026-06-26 11:16:00不要只看標題就來推文,OK?
作者:
uranuss (人性真脆弱 )
2026-06-26 11:16:00推文有趣的是原來有人覺得突然跟陌生人告白是沒問題的
平常靠腰法律不保護好人 現在保護好人了全在幫怪人說話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06-26 11:17:00小學生拍肩鼓勵被告性騷擾送性平會
判決書都給你了還能跳針美國隊長,笑死事實證明有問題的人是不會在自己身上找問題,而是怪環境怪他人不理解
作者:
axsd (迷惘)
2026-06-26 11:17:00自承噁心行為?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06-26 11:18:00男大生在大學門口看手機被誣賴偷拍提告
不想點進去就看阿蘭吳這篇整理的,明明就怪人一個還要護航幹嘛
連戀愛遊戲都知道要先培養好感度 好嗎 這就恐怖而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6-26 11:19:00這種就是戀愛遊戲裡面會走到 Bad Ending 的流程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6-06-26 11:19:00帥不帥就回答帥不帥 扯這麼多作啥?
作者:
chairk (同氣連枝)
2026-06-26 11:20:00這沒早點處理遲早像啦啦隊阿北一樣
作者:
iam0718 (999)
2026-06-26 11:21:00別說新聞沒完整 只看新聞都覺得男生問題超大了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6-06-26 11:21:00告白是一個點 但他已經多次跟著被害者啦 正常人都會覺得怪怪甚至害怕啊
作者: WildandTough (OOOOOWO) 2026-06-26 11:22:00
可能是把自己帶入怪怪阿伯才瘋狂護航吧 至於為啥要帶入這種怪人我就不清楚了
第一篇就很清楚了吧 就算只是標題那樣 那就怪屬淑啊為啥會有人有任何理由可以護航這樣的 然後判決書看下去就完全是那種可以銬走的沒話說耶
作者:
iam0718 (999)
2026-06-26 11:23:00就自己帶入男方腳色了阿 XD
作者:
felixden (cheny)
2026-06-26 11:23:00推文大部分看完,只是想玩個美國隊長、天跟我的梗,會查或者會在意的偏少
作者:
kimicino (kimicino)
2026-06-26 11:28:00噁男會互相護航
你這行為,沒有美國隊長的顏值被控告活該,是說美國隊長也不需要這麼做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6-06-26 11:30:00美隊哪需要用這種爛方法XD 坐在咖啡廳喝咖啡就夠了
作者:
winda6627 (Fallen Wing)
2026-06-26 11:31:00作者: Scarlett888 (史嘉蕾) 2026-06-26 11:32:00
戀愛遊戲一開始也要先累積好感度啦 他前面行為都在扣分呀w不是啦 二次元跟三次元不一樣 你看病嬌二次元大家很愛 三次元遇到你就知道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6-06-26 11:33:00噁男會相互護航不意外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6-06-26 11:33:00確實 三次元病嬌真的很恐怖= =
這是新聞的問題吧 寫成這種標題還能期望讀者有什麼回應
作者: OrangePest 2026-06-26 11:36:00
說真的他也只是看和上前搭話而已 沒做出什麼踰矩的行為
作者: a36772004 2026-06-26 11:37:00
這不就跟日本問題一樣 那邊被誣告的不少吧?
作者:
iam0718 (999)
2026-06-26 11:37:00這樣就誇張了 只看標題不看內文的這麼多嗎 XD
作者:
jamber (安博)
2026-06-26 11:38:00三次元病嬌我真的不需要遇到,壓力靠北大
作者:
kimicino (kimicino)
2026-06-26 11:38:00下次誰知道會做出什麼,之前才有女學生差點被拖走
這人不是只有上前搭話,他會固定在那邊徘徊不可能講一句話就被判定的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26-06-26 11:42:00
新聞沒寫完整阿寫完整一看就能知道男的100%有問題
作者:
RamenOwl (星爆拉麵肥宅)
2026-06-26 11:43:00噁男才會護航這種的
作者:
RbJ (Novel)
2026-06-26 11:43:00本身行為就怪,事後還改供詞,法官當然覺得你有問題= =
作者: BDroach 2026-06-26 11:43:00
就罰兩萬,代表也沒多嚴重,但男的也是噁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26 11:44:00高院駁回合理啊 有人對我小孩這樣我也肯定報警
作者: BDroach 2026-06-26 11:44:00
有話當面講,鬼鬼祟祟的幹嘛
作者: sa7a1220 2026-06-26 11:45:00
媒體故意要帶男女對立的風向,才有點閱率,故意不把事情來龍去脈詳述清楚
作者:
Atkins13 (Atkins13)
2026-06-26 11:46:00另外法律科普 高院必定是複數法官判決 所以必定有討論而非獨斷偏見 不要隨便被媒體草率的標題牽著走
作者:
yinyang102 (ã„ã‚“ã„ã‚“ãˆã‚“)
2026-06-26 11:47:00可能平常就是這個樣子才會覺得沒問題補推原PO
作者:
Teng0615 (叿°´çš„好毛巾)
2026-06-26 11:51:00新聞斷章取義阿
作者:
chinobe (SI)
2026-06-26 11:53:00說人醜不衝突 人醜怪人多
還有人覺得只是看跟上前搭話?上一篇這一篇內文一個字都沒看?還是天才到看完了還能理解成這樣?
前幾天騎機車停紅燈被旁邊妹子摸手,我可以告性騷擾嗎
作者:
fireleo (火焰騎士)
2026-06-26 12:10:00有些人連新聞內容都沒開就說斷章取義ww好喔
作者:
kimicino (kimicino)
2026-06-26 12:11:00當然可以,性騷擾不分性別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6-06-26 12:12:00高富帥做這種不正常行為不知道會不會被不舒服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6-06-26 12:18:00好怪喔
前幾樓不知道在共三小,所以自己要培養媒體識讀能力啊,整天罵媒體,但又媒體餵什麼就吃什麼,拜託真的別當整天被帶風的巨嬰
上一篇又沒這麼多細節 只看上篇的內文就很普通搭訕而已
作者: generalliao (liaobenben) 2026-06-26 12:33:00
原來在泰迪哥眼裡這是普通的搭訕
作者: CaVenus (金星) 2026-06-26 12:35:00
只要讓別人不舒服管你說了什麼
上篇報導頂多就美國隊長等級 是這篇補充細節才變怪人的
作者: ChicagoParty (芝加哥派對) 2026-06-26 12:43:00
一堆白癡護航噁男
作者:
ryohgi (瘋狂阿行)
2026-06-26 12:44:00只是搭話?我站到你面前說去你媽的,也是搭話怎麼就犯法了呢,搭話還要看內容好嗎,白癡
作者: generalliao (liaobenben) 2026-06-26 12:46:00
美國隊長沒叫你做可疑動作來吸引女方的注意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06-26 12:48:00克里斯伊凡、基努李維:孩子們,我們沒有說這些
作者: etvalen (eclipse) 2026-06-26 12:58:00
搭訕也不會開頭就我喜歡你好嗎== 某些只想臭台女直說就可以了趕快進下一戰鬥階段,不用裝成正常人提早報警被嘴,晚一點報警又會被無關路人嘴為啥不早說讓犯人登堂入室,有夠悲哀
作者:
cute123 (想暱稱好麻煩)
2026-06-26 13:01:00推原po
作者: etvalen (eclipse) 2026-06-26 13:02:00
要說這種新聞的苦主錯在哪才會被留言開酸,就是錯在毫髮無傷,沒受傷居然還敢報警,生育率低都怪你
作者: hakoki0517 (箱吉) 2026-06-26 13:12:00
推po
自己交不到女友就把問題都推給台女,如果你覺得不認識的人有這行為沒問題的話,你去學一些外語到國外直接找路人說我喜歡你看會不會怎麼樣。
作者: etvalen (eclipse) 2026-06-26 13:25:00
還有人氣噗噗說以後都不告白了,那不是剛好嗎,省了人家拒絕你的工夫
作者:
raura ( )
2026-06-26 13:50:00對部分台男來說,全台灣女子只是滿足他普信的娃娃,應該要跪謝被他喜歡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6-06-26 14:17:00這就算光看新聞標題 想也知道是怪人吧= =會被判基本上都是很確鑿的 警察 法官沒那麼無聊那種女的公審 才翻車可能性大而已最近脆上才一個公審路人 被路人告了阿那篇一樣有同性還幫那女的護航
作者: GOGOKA 2026-06-26 14:51:00
跟陌生人告白太詭異了
作者:
c80352 (諳語)
2026-06-26 15:23:00新聞沒那麼詳細但也夠怪了 會護航的先去自首
這種新聞很划算啊,增加男女對立、促進司法不信任,都可以劃分敵我、同仇敵愾,進而炒高話題跟點閱...對記者來說有夠賺,誘因這麼強,所以好像也很難責怪記者寫這種新聞跟標題
作者:
rob666 (ROB)
2026-06-26 15:56:00用常識想也知道是標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