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版大大們好,真的沒經驗
想要請問有經驗的大家,是否這個保險理賠沒有討論空間了?
事發經過時這樣的:
在112年的11月時我在五楊國道上發生五車車追撞,我是第三台是tiida
這台車是2015年出產
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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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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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是撞得挺慘的,最後不修了
當時拿到了這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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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這台車的車上還有車貸尚未清償完畢,無法報廢
對方說要理賠你就得先拿到報廢證明才可以
由於一些錢的問題,拖到今年才有辦法繳清
在今年五月時我繳清且把資料都呈報上去了
但是對方保險公司卻說不願意賠償20萬
雖然我這一年多是確定沒開,但是他依然算車價減損
最後預計賠我的價格是8-10萬左右
我想請問一下是否算上車價減損,我能拿到這樣的價格還算高了?
我後來有把我的狀況問我保險朋友,他是說如果以車價減損一年10%到現在剛好100%
說真的對方不賠可能都說得過去
鬧到金管會我也不一定是好結果
但是因為至少我有這張紙還可以據理力爭一下
想請問是否我就得乖乖吞了?
感謝大家閱讀,謝謝各位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