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26-07-24 12:17:01原文標題:
美301關稅揭曉 台灣獲10%不疊加優惠待遇、優於日韓越南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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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0:54:33
記者署名: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即時報導
原文內容: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正式公布針對全球供應鏈強迫勞動議題的「301條款調查結果」
及最新加徵關稅架構。根據最新分類,台灣與歐盟同列最優待遇,適用「10%不疊加最惠
國(MFN)關稅」機制,代表台灣在勞動權益保障及供應鏈透明化方面獲得美方肯定,也
有助降低出口美國的關稅負擔。
依據USTR公布內容,各國依經貿及勞動標準分為四類,301關稅介於10%至12.5%,並分為
「不疊加」及「與MFN關稅疊加」兩種方式。
其中,台灣與歐盟是唯二適用「10%不疊加MFN」的兩個經濟體。若產品原有最惠國關稅(
MFN)低於10%,301關稅僅補足至總稅率10%;若產品MFN稅率已達10%或以上,則不再額外
加徵301關稅。
另外,共有17個國家適用「10%加MFN」模式,包括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加拿大、厄
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印度、印尼、約旦、馬來西亞、墨西哥、巴基斯
坦、斯里蘭卡、千里達及托巴哥及英國。
日本、南韓及瑞士則適用「12.5%不疊加MFN」制度,即若原有MFN關稅低於12.5%,301關
稅補足至12.5%;若MFN已達12.5%以上,則不再加徵。
至於中國大陸、香港、越南、泰國、新加坡、菲律賓、澳洲、紐西蘭、巴西、智利、南非
等38個國家及地區,則適用「12.5%加MFN」模式,須直接在原有最惠國關稅基礎上再加徵
301關稅。
此次台灣適用的「不疊加」機制,可有效降低出口產品關稅負擔。例如產品原有MFN稅率
為3%,301關稅僅補足7%,使整體關稅達10%;若原有MFN稅率已達10%以上,則無須再負擔
301額外關稅。
相較之下,日本、南韓雖同樣採不疊加機制,但門檻提高至12.5%;而越南、泰國、新加
坡、印尼、馬來西亞、中國大陸及印度等主要競爭對手,則適用301關稅與MFN關稅疊加制
度,整體關稅負擔相對較高。
整體而言,台灣此次與歐盟並列最優惠待遇,在赴美出口關稅條件上優於多數亞洲競爭國
家,有助維持台灣產品在美國市場的競爭力,並鞏固出口優勢。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指出,美方肯認我國在「台美對等
貿易協定(ART)」中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政策所作之承諾,因此給予我國此項301調查稅
率為10%且不疊加MFN稅率的相對優惠待遇,以及有特別針對台灣的豁免清單;然而美方尚
未公布「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以及兩項301調查皆完成後仍待美方做最終稅率
的決定,我方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致力維繫我國在ART及MOU談判中獲得的優惠待
遇。
心得/評論:
301拿10%,東南亞跟中國拿12.5%+MFN,雖然被抽上架費但還是比其他對手要好
日韓拿12.5%,除非我們原本的MFN>12.5%,不然還是有點稅率優勢
感謝我大台G一個人扛下ART中的2500億投資,看來川普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