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以跨平台提告妨礙名譽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6-03-24 13:51:14
非備份,純分析,
先說結論,我覺得是不行。
※ 引述《billkingFH (普洱王)》之銘言
: 如題,前幾週我上某個遊戲主播的Youtube直播complain「遊戲靠課金、沒什麼實力
: 開台很難看、玩遊戲還只會發表情,很囂張」,當下我沒注意到他要求我道歉,結果他下
: 播去提告,去派出所開三聯單,加重誹謗罪,惡意攻擊他直播,
YT帳號
: 結果他觀眾群組肉搜到我ptt帳號,但我根本沒有在YouTube 貼過,懷疑是我這個帳號,
所以他有註記ptt帳號,這
: 樣檢察機關可以跟站台資料傳喚我到案嗎?
理論上不行
: 當下留言沒跟台到底,我真的不知道會這麼嚴重,他今天開台,又去警察局泡茶問,
: 聽說已經移送給檢方了。
一切都是對方說法,
根據小弟被告經驗,
對方是用YT資料報案,警察就是跟YT調資料,
理論上來說,YT調的到你的資料,那麼就不需要ptt資料,
然後,即使提告人用ptt帳號的資料,
如果警察真的約談你,你也可以說yt帳號跟你無關,
我不是教你這樣說,而是ptt帳號跟YT帳號有無相關連結,不是你應該證明的,
理論上警察要調出yt上網ip=ptt上網ip
但沒必要,要是YT有給ip...那就不需要ptt資料,
這有點繞口,就麻煩細看^_^
作者: billkingFH (力歐一世)   2026-03-24 13:53:00
了解 感謝分析
作者: kutkin ( )   2026-03-24 15:20:00
要證明yt帳號=ptt帳號=本人斷鏈就沒了 更何況內容可受公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6-03-24 15:53:00
告訴人會提供連結資料,若警察認為屬實,也是會據以查明若樓主要抗辯說 yt 不是樓主自己的,那就這樣就好了警察還是照樣做筆錄,做完呈卷給地檢署檢察官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6-03-25 13:30:00
否認就好了
作者: adoko (bigren)   2026-04-08 20:05:00
很多不起訴的確因為不能證實帳號ip多到覺得檢察官不想起訴就套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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