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quelin (RainieLove)
2026-01-10 23:00:58狀況是:
對方休旅車準備停入路口旁停車格,斜插到一半,我騎腳踏車準備繞過對方的同時一台公車
駛近停等紅燈,兩台車因此把我夾在中間無法通行,故拍了休旅車一下示意往前開;在他移
動後我能通過就騎走了。中間我沒開口說話對方也無鳴笛示意。
隔天(今天)被警方告知對方報案肇逃+恐嚇,目前剛做完筆錄。對方提供記錄器是我騎經
過並傳來碰一聲。
之後就是偵查庭、調解嗎?恐嚇成案的機率高不高?我這種情況可以準備反制他誣告嗎?
幾個問題請教版上高手了,十分感謝。
如果對方也會上這個版你就又要吃到一個妨礙名譽了然後誣告機會沒機會*幾乎我國誣告要件很嚴苛另外恐嚇機會也不是很高,但也要看訴訟上的答辯狀況和檢察官的想法肇逃方面成案的應該是行政方面,刑法的肇逃需要對方有受傷,拍車窗應該很難讓人受傷只能說現代人對維權比較積極,能別碰別人就不要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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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quelin (RainieLove)
2026-01-11 00:07:00拍窗是因為旁邊就是大車有點危險單車也沒法用喇叭提醒當下對方也沒有下車產生對話或衝突 我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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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6-01-11 08:22:00當 POV 換成汽車,就變成有單車騎士撞上汽車產生聲響汽車駕駛看到腳踏車騎士示意到前面討論,卻看到腳踏車逕自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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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quelin (RainieLove)
2026-01-11 08:36:00有想過拍車輛的聲響造成誤會是碰撞的可能 但車主同時認定我撞上他後肇逃 又說該聲響是在恐嚇?除此之外雙方就沒有互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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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6-01-11 08:47:00看你當時的手勢吧,反正就請乖乖先去做筆錄,歐,做完了,那就看筆錄寫啥,複訊問啥了....不過警察也很厲害,無牌腳踏車騎士還找得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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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quelin (RainieLove)
2026-01-11 09:02:00沒比手勢 就拍一下後車窗 能通行後就離開 是覺得也沒有發生衝突 就提示的聲響 怎麼也能說是恐嚇
你也告他恐嚇+肇逃 然後去驗傷告他過失傷害你可以抗辯對方擦撞到你 你拍車提醒對方卻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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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4022 (eno)
2026-01-12 07:11:00哪有誣告,你就確實有拍打不是嗎?人家心生畏懼錯了嗎你還該祈禱檢察官不要採信他,既然你真的有拍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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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6-01-12 07:52:00要是車內的駕駛說,"看到一個人比出手槍手勢,我好害怕""怕他槍掏出來開離,所以我快速開離""怕他槍掏出來開槍"你說這樣的筆錄,對你而言,有沒有殺傷力??"他撞了我,還說要開槍打我,我當時怕死了"這樣的假設,跟對方提告恐嚇+肇逃,有沒有吻合??當一台車,你明知對方要倒進停車格,你卻出手阻止"你為何要示意對方不要停入停車格"???逼他往前開? 不就是你逼他放棄停車行為????別忘了,"某位張X砍殺機車騎士時,也沒有開口說話歐"公車停完紅燈,就會繼續往前開,你卻用行動逼迫對方禁停而無視現在是在紅燈,綠燈後你就可以續行,對方繼續停車禁止人家停入停車格,少說也可以再加告強制罪,對吧若真無心,建議你可以去求後車行車紀錄影像來澄清但我個人對於你所謂"示意往前開"無法苟同停車位,好找嗎?? 憑啥因為等紅燈,就叫人家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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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tlake (SaltLake)
2026-01-13 16:58:00原告聲稱被告比出手槍手勢而害怕? 至少得先舉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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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6-01-13 17:02:00舉證? 那露鳥俠的被害者,要怎麼舉證? 對吧反正就等樓主偵查庭開完後,要不要來進一步在版上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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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quelin (RainieLove)
2026-01-13 18:24:00說明一下 示意他往前開是「開進」停車格 不是什麼逼他開走 他也確實往前開入車位了 空間才足夠我騎走 另外我是要上人行道所以需要繞過該車輛 當下旁邊公車已經貼在我龍頭邊緣了 公車往前開我就被撞了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6-01-20 16:47:00
誣告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