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6-06-30 23:09:58「最貪鄉長」温志強判499年棄保潛逃 二審認定犯130罪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810/d8810263.jpg
▲二審認定温志強涉犯130罪。(圖/翻攝調查局)
ET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被控涉及多起弊案、狂撈1289多萬賄款,一審認定他涉貪134
次,每罪判10月至10年6月不等徒刑,若一罪一罰,刑期可達499年2個月,一審審理期間
温獲100萬元交保,但二審開庭後卻未出庭,檢方查出他逃往香港,已發布通緝在案。今
天(30日)二審審結,合議庭撤銷原判決,仍認定温涉犯130罪,分別判刑8月至10年5月
不等,尚未定應執行刑。
檢方指控,温志強2018年連任三灣鄉長,至2021年期間,利用辦理三灣鄉公所採購案、標
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以及甄選清潔隊隊員機會,涉及工程案收賄129起、人事案2起、
洗錢案1起,不法獲利合計達1289萬8100元。
苗栗地院一審於去年8月宣判,若依一罪一罰計算,累計刑期高達499年2個月,並褫奪公
權逾320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然而,温志強在一審期間雖一度遭羈押,後續以
100萬元交保,卻未被限制出境出海。直到案件進入二審,法院於去年12月24日首度開庭
時,温未到庭,相關人員才發現他早已失聯。
經調閱出入境資料確認,温早在去年10月21日即搭機前往香港,疑似棄保潛逃。對此,苗
栗地檢署已於今年1月9日正式發布通緝,並由調查局將其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30/31927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