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強摸男子下巴勾肩告白「你很漂亮」 嘉義男被判拘役10天
4.完整新聞內文:
詹姓男子去年11月23日晚上,在嘉義縣番路鄉逐鹿文創園區參加「多多DouDou」音樂活動
,趁A男來不及抗拒,多次觸摸其臉頰、下巴、頭髮及頭部,還勾住右肩對A男說「你很漂
亮、想要把你」,A男憤而提告;案經嘉義地檢署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方法院
日前依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判詹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偵訊時詹男坦承犯行,且有目擊證人、A男自行拍攝畫面等佐證,檢方認為,詹男與A男不
相識,詹男對A男說,「你很漂亮、想要把你」等話語,多次摸臉頰、下巴、頭髮及頭部
,足以引起A男嫌惡。
檢方認為,觸摸臉頰、下巴、頭髮及頭部,是情侶間帶有親密性、性含意的舉動,詹男觸
摸A男相關部位,屬觸摸「其他身體隱私部位」,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罪。
法官審酌詹男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觸摸A男身體隱私部位為性騷擾,坦承犯行,未
賠償A男損害,未達成和解,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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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這下巴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