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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竹科工程師投資股票 遭詐2518萬
4.完整新聞內文:
2026/05/04 05:30
竹科張姓工程師誤信假投資詐騙,面交款項共遭騙2518萬元,車手闕女遭判刑1年4月。(
資料照)
女車手被逮 檢方求刑4年 法官判1年4月
新竹科學園區張姓工程師誤信詐騙集團股票投資騙術,下載APP後多次在竹科外超商面交
投資款項給詐團車手,總計受騙二五一八萬元,新竹地院將其中車手闕女判刑一年四月。
法官調查,詐欺集團成員先於前年八月起在LINE以「國際投資公司」為暱稱,向竹科張姓
工程師佯稱透過操作「富崴國際投資」APP為股票投資獲利等語,致張男受騙,依詐騙集
團成員指示操作下載該APP投資股票,並與詐騙集團成員多次約在竹科外的超商面交投資
款項。
詐騙集團成員指示闕女等六人持電子檔案,前往便利商店或影印店列印存款憑證及工作證
,再指示六人持工作證、存款憑證向張男收取現金,旋即將款項交給詐騙集團上游成員,
以隱匿犯罪所得去向。張男從前年八月至十二月止,總計遭詐騙二五一八萬元。除了闕女
之外,其餘車手正由檢警追查到案當中。
檢方審酌闕女並非無謀生能力之人,卻不思以正途賺取所需,為貪圖輕鬆取得不法利益而
加入詐欺集團擔任車手,其行為足以使本案詐欺集團成員得以隱匿真實身分,減少遭查獲
風險,助長詐欺犯罪猖獗,危害社會信賴關係及金融秩序,殊值譴責,且被害人遭詐總金
額超過兩千五百萬元,犯罪所生損害嚴重,對闕女具體求刑四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資懲儆
。
法官審酌闕女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參與本案詐欺犯罪集團車手工作,將被害人遭詐
騙贓款交付詐欺集團成員,利用一般民眾對於交易秩序的信賴,作為施詐取財手段,進而
掩飾或隱匿詐欺贓款,造成被害財產損害,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與交易秩序,依三人以上共
同詐欺取財罪判刑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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