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了半天原來是去年十月的事
而且警察調查後早就認定查無不法並通知他了
「調閱該車監視器影像」
靠杯那不就認證了是單純的行車記錄器
一個無辜的路人就這樣莫名奇妙要被調查行車紀錄
連車牌辨識系統都用上只為了檢查黑熊口中所謂一個小時後「消失」
結果也查無不法認證就是單純車主騎走了啊幹
警察調查結果都通知過他了
從頭到尾就是路人的行車記錄器啊
結果這咖還好意思在節目上拿出來說嘴喔?
真的跟小丑沒有兩樣
笑爛
※ 引述《ntpcgov (喵喵)》之銘言:
: 大安分局就有關立法委員沈伯洋於政論節目反應日前住家疑有遭人跟拍行為一案,回應如
: 下:
: 案緣去年10月間沈委員向本局反應提供住家外有一重機車號(M**-5**7),疑似裝設攝影機
: 對其住家拍攝,有侵犯其個人隱私之疑慮,經調閱該車監視器影像及車牌辨識系統等方式
: 查證,尚查無不法情事,當時已立即與委員聯繫,增派警力加強委員住處巡邏及周遭安全
: 維護。
: 另沈委員於114年4月間報案稱接獲網路恐嚇郵件,經調閱網路IP暨用戶註冊資料等,尚查
: 無相關犯嫌資料。
: 本局針對各級民意代表安維工作均相當重視,如有接獲報案,定保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
: 之立場,據以協助及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