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mih (Sayginer)
2025-06-17 20:46:27來看看已退休 管高岳的看法 6/16臉書公開評論
(曾任 法務部政風司司長 及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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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務部快點去告黃國昌 是違法哪一條
也談「公開播放偵訊光碟」有無違法?
首先,黃國昌委員在立法院所播放的這一段偵訊內容,個人猜測「應該是檢察官訊問朱亞
虎的光碟片段」,但是並沒有太多與案件有關的「實質內容」,縱使「公開播放」管見以
為亦無涉及違法之問題。再就個人之實務經驗,法院一般會公開勘驗者,主要是筆錄記載
內容與訊問光碟內容有不符合之情形;如此的內容,縱使聲請法院勘驗,法院通常也不會
准許。
更何況,案件都已經起訴了,已無所謂「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如有涉及個資,只須隱去
此部分即可,誠如黃國昌委員所舉的大法官尤伯祥及前政務委員羅秉成在過去均主張應公
開偵訊光碟的,難道「換了屁股就要換腦袋嗎?」
黃委員在立法院所播放的這一段偵訊內容,與實質有關者,充其量只是「他們從來不找你
」,還是「107年以後不找你」;「你退出內部小組的原因到底是什麼?」「你自己說你
退出的,你107年退出的。」也就是朱亞虎退出內部小組的實質原因而已。
至於,「你在玩什麼文字遊戲,你要想清楚,我們今天找你第三次來開庭了,你之前兩天
你都覺得你講什麼,我們都順順的讓你回家,你覺得今天還會這樣子嗎?」則似乎有以羈
押來恫嚇朱亞虎的味道!「你不要再跟我說那些有的沒有的,什麼沒有管過,這個你明明
都在管,你睜眼說瞎話。」檢察官已先入為主,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第1項規定的客觀義
務。「這是中華民國的星星將軍嗎?因為你是將軍我才會生氣…結果你在講什麼話?」個
人以為這已經涉及人格侮辱,甚至是侮辱中華民國的將軍!
法務部部長在答詢時,起初說這涉及起訴個案有關「證據能力」及「證明力」的問題,應
該由法院認定!個人只能「搖頭」? 蓋朱亞虎在107年為何退出所謂的「內部小組」,係
朱亞虎個人的問題,與其他被告應無關連。何況,朱亞虎已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
定(詳個人FB前文「對於北檢針對『朱亞虎涉京華城案行賄』部分緩起訴處分的幾點質疑
」),又何來「證據能力」及「證明力」的問題?這純純粹粹是「檢察官問案態度」的問
題!
偵辦如此重要的機敏性案件,且係全程「錄音錄影」,檢察官的問案態度都是這樣,那其
他案件呢?對於其他不明就裡的民眾又會如何想像呢?也難怪孟子會說「夫人必自侮,然
後人侮之!」這樣的問案辦案態度如何迎得人民的信賴呢?
在過去的時代,問案時聲音如果稍為大一點,有些當事人都可能嚇得「挫屎、挫尿」!所
以為免發生誤會,個人過去在當檢察官時通常都是說「X先生或女士我有OO問題請教你」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板檢─現在的新北檢)偵訊徐開喜時,他回應我說「請教我不敢
當,你是第一位稱我為先生的檢察官,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會全部告訴你。」其實,對
於被告的尊重有時是突破被告心防的最佳利器!
個人真的無法想像,在今天的這個時代,檢察官(還是女檢察官)的問案態度竟然會比黑
道還要黑道!退休後終於慢慢的瞭解廣義的司法(含檢察)被外界詬病的原因。唉!司法
當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