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黃國昌承認他拿的就是偵訊光碟。
不再拐彎抹角,不再用什麼「示範帶」「模擬畫面」來混淆視聽。
縱然違法,我還敬他至少像條漢子。
結果在那邊給我鬼扯
「這是模擬情境啦」、「示範啦」、「這不是真實的啦,只是讓大家想像一下啦」。
示你媽的示範,模擬你媽的情境。
如果這樣都可以,那我們來模擬看看也無妨吧:拿著疑似柯文哲聲音的音訊
「收賄現場對話」模擬一下。
「調戲逆天妖精」來一段。
「笑著說黨工薪水給少一點,小草反正都好騙」——多寫幾幕。
然後再說:「欸欸欸,這不是真實的啦,只是為了讓大家理解一下特定情境啦~」
這種不要臉的話術,全台灣沒人會接受的
造假就造假,還要扯一堆屁話來合理化。
如果今天是某個三流粉專、無腦政粉搞這種操作,我會不屑,但不意外。
但今天是立法院。
是立法委員,拿著國家給的權力,卻在國會殿堂裡搞造假、搞偽證、搞操弄輿論。
你說羅、徐這些人來演這齣,我也就呵呵了,反正一向如此。
但今天是黃國昌。
這個曾經標榜清流、曾經自稱劍指貪腐、曾經讓無數人寄予厚望的黃國昌。
他如今為了柯文哲,連造假都可以,連偽造光碟都無所謂。
墮落至此,不只令人遺憾是徹底讓人噁心。
※ 引述《westdoorcard (West)》之銘言:
: 本部對於黃姓立委播放疑似偵訊錄音檔案一事,說明如下:
: 一、 黃姓立委播放之錄音來源不明,真偽未辨,嚴重誤導視聽,實有未妥
:
: 黃姓立委於114年6月16日質詢時,當場播放疑似檢察官偵訊之錄音,復於質詢結束前表
示
: 作為「示範帶」,惟黃姓立委就該錄音檔未說明來源、製作方式及是否為經合法程序取
得
: 無法排除係經由剪輯或以人工智慧技術合成之可能。無論播放之錄音檔案係偵訊錄音內
容
: 或係示範帶,未循法定程序,卻執此真偽不明之檔案作為質詢使用,質疑檢察官有不正
訊
: 情形,造成社會嚴重誤解與錯誤聯想,有害於檢察官依法行使職務之信賴與威信,更破
壞
: 法審判的公正與獨立。該音檔內容已涉及目前審判中之具體個案,有藉國會質詢干擾及
影
: 審判中個案之虞。本部對於此等不良示範,至表遺憾。
:
: 二、 訴訟外目的使用卷證資料恐觸相關法律責任
: 本部將研議完善法制規範,捍衛司法公正
: 訴訟程序中所取得之偵訊影音資料,係供訴訟準備與防禦使用,若律師將閱卷取得之資
料
: 目的外使用,恐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虞,倘該行為經法院判刑確定,依律師法規定
,
: 師應付懲戒。又若將真實之偵訊影片進行剪輯,並惡意扭曲內容、詆毀司法人員或司法
機
: ,亦屬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行為,情節重大者,將構成應受懲戒之事由。
: 此外,若以偽造或
: 變造之方式製作疑似檢察官偵訊錄音,並公開散布,使社會大眾誤信為真,亦可能構成
行
: 偽變造文書等罪責。國民法官法第60條已就非正當目的使用定有刑事處罰規定,為維護
司
: 公信力及程序正義,本部將參考上開規定與日本及德國等外國立法例,研議就偵查及審
判
: 料之使用等加以明文規範,以防杜不當使用與錯假訊息誤導,維護訴訟案件關係人之名
譽
: 隱私及安全,確保訴訟程序之順利進行。
: 三、 本部嚴格要求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並設有個案評鑑制度作為內部監督機制
: 本部一再要求檢察官應恪守法律規定行使職權,訊問被告、證人均應依刑事訴訟法之規
定
: 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並謹守
刑
: 訴訟法之規定,落實訊問過程全程連續錄音、錄影,各檢察機關復透過定期抽檢偵訊錄
音
: 式,督核檢察官遵循法定程序,若有違失,亦可循檢察官評鑑制度予以究責,落實偵查
程
: 之合法性,以確保人民訴訟權益與程序正義。
: 四、 訴訟案件當事人如認訊問過程有違法情事,應循法定程序主張權利,而非訴諸公
審
: 任何案件若對檢察官偵訊方式有疑義,得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主張證據能力之有無
,
: 申請個案評鑑,據以釐清事實與責任。本部呼籲社會各界尊重現行法制,保障司法官依
法
: 立行使職權之空間,避免影響個案進行與司法公信力。
: 司法公正與社會信賴有賴全民共同維護,本部呼籲各界本於事實、依法行事,共同守護
司
: 制度之尊嚴與正當性。
: 來源:
:
: https://www.moj.gov.tw/2204/2795/2796/245161/post
: 司法公正與社會信賴有賴全民共同維護,本部呼籲各界本於事實、依法行事,共同守護
司
: 制度之尊嚴與正當性。
: 若以偽造或變造之方式製作疑似檢察官偵訊錄音,並公開散布,使社會大眾誤信為真,
亦
: 能構成行使
: 偽變造文書等罪責。
:
: 完了 偽造文書罪 八卦又翻車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