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43條驟然變道成立條件?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2026-05-14 16:37:08
https://streamable.com/mkmvd7
這是我送檢舉的影片,檢舉結果是只能開45條,
沒辦法以驟然變道開43條,
我因為被前車視野擋住,我也不知道對向有沒有車,
我與前車的安全距離明顯也不夠這台聯結車插進來,
合理預估這台聯結車是要一次超兩台,
沒想到他卻是超完我發現超不過要回原車道,
直接用擠的把我逼煞車+往右,
這樣都開不了43喔?真心求解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26-05-14 16:40:00
沒有連續性,針對性
作者: ialeou (純種鄉民)   2026-05-14 16:41:00
你沒看到他有打方向燈?驟然就是沒打方向燈
作者: youkisushe (65454)   2026-05-14 16:42:00
正常超車一次只能一台
作者: canlest (呆呆)   2026-05-14 16:45:00
他覺得你有時間反應 沒有驟然 沒有方向盤嚇到亂打(認真)要是有人因此失控他們就會罰了你不覺得邏輯很像"阿是有撞到喔"嗎?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6-05-14 17:02:00
你油門要踩著阿 跟他來回幾次就會開了
作者: sagat666 (只是個ID)   2026-05-14 17:02:00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5年度交字第78號判決有針對43條作出解釋:諸如「惡意用危險動作迫使對方讓道」情況,應視具體情形依逼車(第3款)、擋車(第4款)等規定處罰,惟駕駛行為必須已達與本條款所例示「蛇行」駕駛之飆車典型行為所造成之高度危險相類時,始足當之。若行為人之駕駛行為未達上述高度危險之程度者,縱有違反其他交通法規,乃屬是否應另行依其他交通法規予以裁罰之問題,尚難以上開規定相繩。 你這案就是危險性沒達到跟蛇行同等危害程度
作者: fire124 (Jack The Ripper)   2026-05-14 17:07:00
學長為什麼硬要你那個位置 感覺對他也沒什麼好處
作者: tsainalunba4 (zaha4ni)   2026-05-14 17:15:00
我之前在高速公路被大螃蟹從內側2秒剪到外側 看到他時對方轎車b柱已經往我a柱撞過來了 超近 我急踩煞車從100降到40+緊急切至路肩才閃過 差點嚇到漏尿送43條也沒過 不過警察改開33條
作者: ga047768 (香菇)   2026-05-14 17:16:00
學長:一年30000??
作者: pchion2002 (Q_Q)   2026-05-14 17:33:00
你幹嘛減速減速代表你願意讓 當然沒成立下面那台垃圾黑色 右側超車 檢舉了嗎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貓)   2026-05-14 17:51:00
看到方向燈就加速?
作者: auir (人生。無關勝敗)   2026-05-14 17:58:00
沒撞到不算
作者: 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   2026-05-14 18:28:00
居然怪人家煞車= =這裡嘴秋的一定也是煞車啦笑死
作者: berryc (so)   2026-05-14 18:29:00
認命吧,人家路權(體積)比你大
作者: gghh (GH)   2026-05-14 18:34:00
今天早上也被一台氣體大車從左邊硬幹逼讓道 垃圾一堆
作者: TFBF (清大張志豪)   2026-05-14 19:16:00
在台灣職業駕駛素質就是這樣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6-05-14 19:47:00
開車騎車囂張自私 不管他人死活的 晚年基本上就老害人品下幹胎哥
作者: xmaspan (xmaspan)   2026-05-14 19:57:00
實在不想這説,但高官或其家人死於驟然變道,43條才會成立,明明是危險行爲,卻幫找理由不罰,真是垃圾政府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6-05-14 21:50:00
超速逼車鑽車 轉彎不減速甚至切西瓜 這種自私雞掰人被地方公幹檢舉 還以為到處都檢舉達人 也是可悲
作者: GOPOL (盡心盡力莫忘初衷)   2026-05-15 07:57:00
驟然變道這一條要成立非常困難....影片他有先打方向燈而且是慢慢進來 警察就會認定不算
作者: savia (撫栮摩濕)   2026-05-15 09:40:00
你減速警方判定你讓,所以不成立
作者: adort (dodo)   2026-05-15 10:14:00
沒減速更不會過 最近才一張被退
作者: king761209 (Royal)   2026-05-15 10:15:00
沒辦法,在台灣43條很難成立,光沒針對性、連續性就砍9成了
作者: adort (dodo)   2026-05-15 10:16:00
會過的經驗:距離小於一條車道線+你被迫閃他偏離車道或煞車距離是看他車頭開始跨越的瞬間 不是車尾
作者: winniethekai   2026-05-15 11:49:00
台灣警察水準不要太期待,更多沒打燈的都不過
作者: 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   2026-05-15 12:11:00
https://i.mopix.cc/GWKEL1.jpg理解「驟然」的解釋就懂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