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就切!驟然變換車道害急煞 車主喊冤「後車沒保持距離」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715000015-260402?chdtv
2025/07/15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台北市一名陳姓車主將愛車借給友人駕駛,不料友人在文山區變換車道時,因「任意驟然
切換車道」遭檢舉,事後車主不僅被開罰,還被吊扣車牌6個月。陳女不服,認為後車未
保持安全距離且可能超速,憤而提告要求撤銷處分。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變換車道確
實不當,判決陳女敗訴。可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8月25日下午,陳女的友人駕駛她的車輛行經文山區興隆路三段時,
突然在3秒內從中線車道向左切入內側車道,導致後方車輛緊急煞車,差點發生碰撞。後
車駕駛氣得檢舉「惡意逼車」,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任意驟然變換
車道迫使他車讓道」開罰,並吊扣車牌6個月。
陳女收到罰單後不服,主張「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甚至可能超速」,認為裁決不公,向
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她強調,變換車道時有打方向燈,且後車若保持安全距離,根本不會
受影響,質疑裁罰不合理。
然而,法官調閱檢舉影片後發現,陳女的車輛在短短3秒內快速切入內側車道,當時與後
車距離不到4公尺(一段車道線標準長度),導致後車不得不急煞閃避,明顯構成「驟然
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的違規行為。
法院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變換車道的車輛應禮讓直行車,並確保安全距離
,而非要求後車主動保持距離。陳女雖非實際駕駛人,但作為車主,有責任確保車輛合法
使用,因此裁罰並無不當,最終判她敗訴。可上訴。
作者: YJM1106 (YM) 2025-07-15 10:15:00
她該做的是找個好律師 不是瞎雞巴上法院亂說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25-07-15 10:19:00在路上開了幾十年的車,一堆人根本是轉彎那刻才在打方向燈懷疑是轉方向盤時,才順手打方向燈
變換車道本來就要保持安全距離沒錯啊!一二樓都隨便鬼切開車嗎?
作者:
ryu38 (lynx3)
2025-07-15 10:23:00樓上的駕照雞腿換的吧,車號多少我以後好避開你
作者:
morrishh (努力~☻~♬~♪)
2025-07-15 10:26:00是 要變換車道的車 要確定有足夠安全距離才能變換車道
作者:
Yoimiya (煙花易逝人情長存)
2025-07-15 10:27:007樓台女?
作者: mike1124109 (小明) 2025-07-15 10:29:00
笑死我上禮拜在國道遇到一樣情況,一個白癡女三寶打燈就切直接吃掉我安全距離
作者: joinptt (joinptt) 2025-07-15 10:38:00
不看就亂切,還要求人家讓她,不愧三寶
作者:
joiedevivre (難铿‚¨éµç›¤ç³»? :D)
2025-07-15 10:40:00這種人就是會發文說 我一打燈後車就加速的那種心裡就認為 我已經打燈了 你應該讓我 怎麼不讓?搜尋 加速 就能了解陳女和她友人的心態了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25-07-15 10:48:00現在一次就可以43條了不用連續嗎?
作者:
Busufu (不太舒服)
2025-07-15 10:57:0043條就算連續鴿子也不愛開 搞成這樣一定是超級三寶
笑死,他有保持安距你硬插,然後反控人家沒急煞讓你,這垃圾吧
作者:
sorkayi (尋找奶昔)
2025-07-15 11:01:00三寶真的雷 還不認為自己錯
作者: mc2834 (子虛烏有) 2025-07-15 11:10:00
是後車撞我的概念 …
作者:
tokeep (巴爾的摩根費里曼)
2025-07-15 11:20:00違規仔崩潰就是爽
任意驟然切換車道<<檢舉這條很難過,我自己檢舉好幾次都不過
作者: jeteess (飛飛飛) 2025-07-15 11:36:00
7樓自曝其短
作者: naturelifer 2025-07-15 11:43:00
檢舉確實有難度,建議要附上路面標線換算的距離與反應時間(一般成年人煞車反應時間1-2秒,這是沒算上煞停時間),比較容易過審
作者: Arashi0731 (狂舞) 2025-07-15 12:08:00
變換車道是自己要抓安全距離不是後車幫你抓安全距離
作者:
SIL (SIL)
2025-07-15 12:11:00這條你舉證有充分的話會過啊~我在高速上上都檢舉成案過三四例了。
作者:
mema (fireinsidetheman)
2025-07-15 12:12:00沒這麼簡單吧,不然路上車禍不就一次就吊一台
作者: lishiter 2025-07-15 12:17:00
路上一堆人先轉彎再打燈,有夠低能
作者:
SIL (SIL)
2025-07-15 12:18:00這條檢舉要成立的幾個點:1.不能是兩車同時變換車道 2.要拍到該車在變道前/中/後車尾距離你的車頭都已經過近(通常是不足地面一組標線)3.該車於變道後有煞車動作、或行車記錄器可佐證你因為對方亂入而有急煞減速(幾秒內時速降低 > 10公里/時)等避讓動作。
作者:
imtifosi (Lamy2000)
2025-07-15 12:19:00我負責急切,你負責保持距離
實際上路多的是提前打燈切,隔壁道後車重踩油門提速不讓你的猴子,只能等有人類的車才能順利切
作者:
DontPLZ ( )
2025-07-15 12:38:00上路我怎麼都遇到媽媽比後車慢還硬要切的*明明
作者:
maksin (~"~)
2025-07-15 12:41:00變換車道的車要保持前後的安全距離
作者:
chiz2 (chiz2)
2025-07-15 12:44:00還口訣咧,以為在考駕照喔
作者:
HsihHan (希漢)
2025-07-15 12:47:00提不出證據證明對方超速 後車沒撞上也代表有安全距離…
七樓的邏輯就是旁邊有車一樣撞過去 因為對方沒有保持距離
作者:
rinkai (玉串)
2025-07-15 12:58:00任意切車道我成功過,我檢舉的對象近到讓我用上緊急剎車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07-15 13:17:00在同車道的後方才叫做「後車」,人家在隔壁車道,那叫做「直行車」
作者:
ymy7171 (喝清心就會寡欲嗎?)
2025-07-15 13:36:00切人前面說人沒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canlest (呆呆)
2025-07-15 13:48:00記者很愛寫這種閱讀障礙鑑別文?
應該要先看好沒車或者距離夠長才能打方向燈口訣 OK 的,就像指差確認會唸出來,開車不能比來比去但可以唸出來或默唸,但是就是要先看。
問號 你切換車道 人家怎麼跟你這個三寶保持安全距離
果然三寶,安全距離是指同車道,反而要超車切入別人車道,是超車的要注意距離好嗎?說後車超速更好笑,被超的車超速,那超車的車,不是也超速了??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07-15 15:54:007樓沒講主詞,容易造成誤會
作者: windlll (我要工作阿) 2025-07-15 16:11:00
阿這不就跟逆向撞車:我以為他會讓我,一樣的態度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07-15 16:12:00如果你已經跟隔壁直行車保持安全距離(例如30公尺),然後你打方向燈2秒就完成變換車道,這樣也不能說你錯打方向燈是義務,不是權利,你打方向燈,直行車沒有義務讓你直行車還是擁有優先路權
7樓連同8樓的語意主詞就是變換車道的人 沒很難理解
大概能理解7樓想講的啦 但是他先嘴一二樓就沒意思XD一二樓很明顯是說原文三寶在亂扯安全距離的用法
駕照太好考,說真的考駕照法規科目應該獨立一科且難度至少要普考等級的難度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25-07-15 19:03:00
三寶、飆仔就是這樣想的
作者: a94260088 (暱稱綽號) 2025-07-15 19:53:00
七樓意思是不要鬼切,沒有很難理解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25-07-15 20:20:00七樓的問題除了沒有主詞之外,下一句又噴一、二樓而一、二樓的語意也讓七樓誤會,我猜一、二樓噴的是「本案陳女主張: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部分所以因為一、二樓讓七樓誤解而噴,七樓的話才會又讓其他人誤解回歸到本案爭點,直行車路權>變換車道的路權保持安全距離是「變換車道者」應注意的義務因為一、二、七樓都沒有把「誰」要保持安全距離說清楚,才導致推文互噴summer08818看得懂七樓誤會一、二樓
作者: ritchblack (neoteny) 2025-07-15 21:03:00
台灣日常
超多這種打燈就要切的,然後再開大絕:我有打方向燈喔,然後再靠北為啥打燈後,後車就加速不讓
作者:
xiangb77 (xiangsh)
2025-07-15 22:23:00陳女是不是變換車道後,踩煞車減速
作者: Dean99 2025-07-16 01:40:00
敗訴就是敗訴,下次要記得車子不要亂借人,打了方向燈就切車道的人真的很危險,吊牌6個月剛剛好而已
作者:
greenx 2025-07-16 07:15:00這種就是整天說打方向燈後車會加速的駕駛嗎?明明就是不保持安全距離硬要換車道的低端,後車不爽讓你剛好而已
作者:
pppopp (非免洗)
2025-07-16 08:34:00還凹啊
作者:
joiedevivre (難铿‚¨éµç›¤ç³»? :D)
2025-07-16 10:46:00一/七樓的意思也有可能指不能切進別人的安全距離吧!這個是大部分人共有的常識 只是主詞不清楚誤會了
作者:
Boasoul (純情ビッãƒ!)
2025-07-16 10:53:00我記得有規定打方向燈要打超過3秒後才能切換車道 這有被修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