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離職13天跳槽美光、薪水更高!大立光副工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26-09-18 18:26:12
離職13天跳槽美光、薪水更高!大立光副工程師遵守競業禁令…竟拿不到補償 法官打臉
前東家:不能低成本「卡住」勞工
07:12 2026-09-18
旺得富理財網 杜大澂
跳槽後遵守競業禁止協議,就算薪水更高,前東家就可以不給補償金嗎?光學龍頭大立光
一名機電副工程師阿全(化名),離職13天後赴台灣美光(Micron)上班,依約遵守競業
禁止規範,並要求補償金,但遭大立光拒付,憤而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大
立光用極低成本獲取不競業利益,勞工卻要犧牲專業,顯然不公平,且協議書約定「未按
月回報就業狀況」等拒付條款,也違反《勞基法》,因此近日判決大立光敗訴,須給付已
到期及未到期補償金,共計66萬餘元。
簽訂離職競業協議 跳槽後大立光拒付補償金
判決指出,阿全2020年9月至大立光上班,擔任機電副工程師,與公司簽訂「離職後競業
禁止協議書」,約定轉換跑道後,2年內不得從事與大立光利益衝突的競業行為,大立光
則要按月給付離職前6個月平均工資約5萬6千元的50%,也就是2萬7千餘元,作為合理補償

阿全工作約3年多,於2024年2月17日離職,同年3月3日跳槽至記憶體巨頭台灣美光,薪資
待遇為7萬2千多元。他自認遵守競業禁止協議,豈料,大立光卻拒付補償金,決定告上法
院討公道。
抗辯沒實質受損 員工不符合協議3條件
台中地院審理,大立光抗辯指出,阿全短短13天就赴美光任職,投保薪資高於任職大立光
的6萬元,及平均工資5萬5千元,轉業自由沒有受到限制,生計也沒受到影響,且阿全沒
有提出實質受損證明。
大立光還主張,協議書中約定,員工必須符合3條件,包括「書面通知代償需求」、「經
公司認可」、「主動按月回報就業狀況」,才能領錢,這些阿全並沒有做到,因此基於相
關理由,公司無須支付任何補償金。
不得拿低成本壓榨勞工 法官判公司敗訴
不過,法官對於大立光的辯詞,不以為然。法官指出,阿全前往美光任職的薪資所得,是
付出自己的知識勞力,不是大立光給付的補償。法官更暗批,如果採信大立光的說法,也
就是讓被告以極低甚至零成本,獲取勞工不競業的利益,反而勞工要犧牲自己的專業,顯
然不盡公平。
至於,被稱為「領錢門檻」的協議書3條件,法官強調,這些都是《勞基法》法條內沒有
的限制,依法就屬於無效,公司也不得用此拘束勞工。
法官審酌大立光沒有給付任何一期補償金,認為接下來也不會履行,因此,原告請求未到
期的補償金,也一併准許,近日判決大立光敗訴,除了2025年3月至2026年4月辯論終結時
,未給付補償金共39萬多元,應給付給阿全;2026年5月至2027年2月契約到期前的部分,
也須按月給付2萬7千餘元。全案可再上訴。
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60918900004-420501
法院認證? 大公司都特別會玩
用低成本和文字遊戲來壓榨員工?
美光到薪資還比大立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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