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低賣高即屬於2-7主條目所述違規行為,即便板規子條目與主條目有所牴觸,也應比照主條目為主要依據本板早於2021/06已針對2-7-2B條文有所告知,該條例由於本身限制複雜,或因時空背景不同因素而產生矛盾,因此板規最終解示權落在板務本身
#1WrkijzG (HardwareSale) 請見該公告文之代碼連結然群組長認為該案申訴本身對於條文敘述上並不明確,但並無否定有買低賣高之疑,尊重群組長裁量,已減輕此案罰則,該案本身亦可用板規2-7-7套用之,本身已完全符合2-7-2.B.a之規定,依照比例原則,以減輕原罰則一半以上,並依循建議修正板規牴觸之處。至於退文部分已於4/22於帳號部提出取消申請,取消動作須由站長執行,申請文進度可自行於帳號部隨時查看確認,文章代碼已告知於上方推文中。更正上方推文敘述:本身已完全符合2-7-2.B.b之規定 (非B.a)雖然申訴人對本板板規有自己一套與本板相違的解讀方式,同時也對本板執行群組長之判決結果錯誤解讀為「拒絕遵循組務之裁定」,但再次申訴仍是申訴人的權利,也尊重該意見。本板執行之依據已發佈於原裁定推文中,已遵守群組長上次之裁定,若本板有誤解群組長之裁斷,本板當立即修正群組長之指示:撤銷所有指控與罰則,若無則懇請群組長定奪此案之合理性,已維護本板秩序之規章,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