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社會契約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5-12 18:02:46
: 推 uka123ily:聽起來是康德或是羅爾斯式的 05/11 17:58
: 這篇是依照mshuang與moondark的設定去推論的,
: 其實我私心不贊同這樣的設定,
: 至於是甚麼式.暫不深究
其實在不同情境下,在下理想的契約和ms大會不同
比方說是逃兵的問題,
在下理想的契約會考慮比例原則,
如果敵對契約體戰勝後會奴役殘殺我方契約體成員,構成大比率生命權侵害,
那契約就容許使用暴力制裁逃兵,
但如果敵對方戰勝後將收納我方成員一視同仁,那契約就應尊重逃兵的抵抗權不使用暴力
當然在下理想中的這種契約能不能在本世紀制度競爭中生存那會是個問題...
回到服貿事件的契約悖論好了
於甲地有效施行的既存社會契約甲基於限制乙地的成員來到甲地投資之概括性目的,
對於未經核准來到甲地者給予眾多不利對待,
而今甲地依契約選出之契約執行及更改代理人丙欲修改並解除此項不利對待,
甲地成員戊聲稱其有抵抗權,以佔領,妨礙甚至癱瘓甲契約執行為要脅,
逼迫契約不能修改而須繼續不利對待來甲地的乙地成員
甲地: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乙地:大陸地區 丙:KMT總統及立委
為何說是悖論?
因為如果此社會契約自始不存在,或者因戊成員癱瘓致不能運作,
所有不利對待將無法執行,如同沒有罰則的法律,戊之訴求將無法達成...
但戊既拒絕了社會契約甲,又希望社會契約甲為自己服務.....
不知對於這種契約條款選擇性遵守的現象,大家有何看法?
如果哪天老闆們也對政府訂的基本工資行使抵抗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3 09:30:00
並非所有的權利都被承攬在社會契約的理論內耶==這就是所謂的契約競逐的最大漏洞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3 09:31:00
社會契約論並不是解釋政治動態的規範性理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3 09:32:00
也不是基於自由就可以處理社會契約的加入或有無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3 09:35:00
依然故我要類比民法的契約自由,只能說這樣的謬誤極大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4 16:21:00
你知道最低工資不是「基本」「權利」這件事嗎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5-14 19:15:00
在下可沒說是"基本權利",但確是寫進契約法令的權利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5-14 19:18:00
至於"基本工資"用語很多人這樣用...google即可知...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4 20:11:00
但是你確定最低工資是社會契約的範圍嗎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4 20:12:00
他頂多說是社會契約下政府可以合理施行的政策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4 20:13:00
這不是一個權利,而是國家介入勞動市場。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4 20:14:00
跟社會契約關係就是國家有積極促進某些權利發展的義務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4-05-15 09:03:00
"國家"不是社會契約? .....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5 11:43:00
「社會契約」,那是一個正當性來源的說法。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5 11:44:00
頂多說國家是去行使或是維護社會契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5-15 11:45:00
而且霍布斯或洛克當時的也沒有現代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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