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出要遺失證明的官員,
我只有一個感想。
那就是"與世隔絕"。
換卡後,舊卡就無法使用了。
當初都嘛自行處理掉了。
如果我丟進垃圾桶,
請問遺失證明是要找垃圾桶開是不是?
還是找把垃圾載走的環保局開?
還有一個啦。
卡片壞了,我是要去哪生舊卡?
遺失證明要怎麼開?
這時候是不是要先找相關單位開一張SIM卡的死亡證明?
我只有一個感想。
想法跟不上時代的官員,真的是災難的源頭
※ 引述《nidu12 (kkk)》之銘言:
: https://i.meee.com.tw/v3eAAlG.jpg
: https://i.meee.com.tw/2qBEwPx.jpg
: 台哥目前沒找到
: 1.請問遺失證明是要去找誰開?
: 2.騷擾怎麼定義? 讓你感覺到就不舒服就算?
: 一直收到上一任門號主 因為工作關係
: 銀行借貸,房地產廣告 這樣算騷擾嗎?
: 3.如果很倒楣 一些信箱或APP(有些一個門號只能驗證一次)
: 被上一任註冊過 這樣怎解?
: 騷擾的都是普通民眾 詐團就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 有政府 會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