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 \|/)》之銘言:
: 陳昭姿提的代孕合法化
: 是針對子宮缺失的女性來運行
: 用的是試管嬰兒的技術 體外受精
: 然後放到代理孕母的子宮來懷胎
: 代理孕母的條件是 必須要生過小孩 台灣籍 20-40歲
: 而且終身只能當一次代理孕母
: 到這裡我都覺得挺合理的
: 但她希望是無償 只給必要的營養補助費用
: 這就微妙
: 雖然我知道女人會吵這樣的行為是物化女性子宮
: 但現實是要給錢啊 有錢才好做事吧
: 懷胎10月耶
因為在這個邏輯中
如果是無償的 就類似 婚姻中的懷孕行為
但一旦牽扯到錢 就會被扣上商品化
我用身體核心功能 去交換錢
懷孕會造成身體不可逆的損傷
就類似賣腎之類的器官交易 或者是賣血這樣
已經超過人道主義認可的交易範圍了
人道主義禁止了 奴隸貿易 人口販賣 器官買賣 之類的東西
代孕也是屬於裡面其中之一
也就是說 無償可以 商品化不行
就會變成這樣一個很奇妙的狀態
但其實這整套邏輯就是有問題的 才會變成這樣
對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