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KanaCoco》 之銘言:
: 連帶責任就是這樣啊
: 今天如果抓的到主嫌 那主嫌賠就活該
: 阿問題就是主嫌跑光光
: 這時候勢必有一個衰小鬼 要出來承擔這個「1397萬元」
: 看是要被騙的人自己吞
: 還是把主嫌以外的犯人抓來賠
: 就只有這兩個選項ㄚ
: 如果你覺得賣帳戶賺300就只要賠300 那就是讓被騙的人自己吞1397萬-300的意思啊
: 阿這兩個人比起來 立法者覺得被騙的人比較可憐 優先保護被騙的人
: 我覺得很正常吧 這不算法律人奇怪邏輯吧
阿怎麼我當初遇到的時候
人頭直接在法院上說
我真的不知道ㄚ
就直接喜提不起訴了
然後主嫌被抓到三次放了三次
放完以後繼續在外面用同一招騙人
從原本受害人個位數抓到變30人
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