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CC9169 (PCC)
2026-09-19 14:25:29這種事情要解決很簡單啊
但是負責人就說監獄很滿 不要關阿
這次沒傷到人 那下次呢?
修法一直走偏 扯到沒收車輛 吊扣駕照
原來沒收車輛 吊扣駕照就不能毒駕 酒駕了呢?!
像新聞內這種明顯的現行犯
如無受傷狀況下
應該就是8小時內(假設有行政流程)
直接 "強制" "勒戒"
如果是酒駕應該也要強制的處罰模式 例如7天
我不知道各毒品清零的檢測時效是多久
但就是應該如上我說的
強制勒戒 無自由身 運動 法治教育 勞務回饋社會(可有薪水)
直到你身體測不出毒品反應 且有最低的懲罰時數 例如一個月之類
以上時間可折抵實際刑法被關之刑期
再犯者另加其他懲罰或加重
主要還是防範在社會上的再犯可能
這都比沒收車 或吊扣駕照來的有效
但是很難啊
負責人很廢
毒品又是黨的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