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傳「爸比有17公分」硬上親生女!狼父瞎扯「試探」遭重判6年半
中時 賴佑維
桃園市1名狼父被控性侵女兒,他還對女兒稱「爸比的大有長17公分」、「插入一下痛而
已」,一直到隔天祖母回家才發現,狼父否認性侵,但桃園地方法院不採信說法,依成年
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6年6月,可上訴。
法院調查,女兒稱自己在房間玩手機後睡著,睡到一半感覺有人脫自己褲子,下體有刺痛
感,感覺父親要插進來,自己要父親停止。父親一直拜託自己「給爸爸啦,我會對你好」
,還稱會對自己好,自己嚇到叫不出來,一直到父親離開後,把門鎖起來,等祖母早上下
班回來,敲門後才開門。
父親還傳「只要給我了爸爸更好更好對待你」,稱「給爸爸啦,我會對你好」、「爸爸買
潤滑劑」、「後面你就會被上天很爽了」。父親竟辯解只是想試探女兒收到第3個男生的
訊息會如何反應,更否認性侵女兒,辯護人也稱僅有女兒指述,沒有其他補強證據,且當
時沒有其他家人見聞。女兒也承認因為異性交友被管教,無法排除對於父親抱怨才提告。
但法院認為,如果是要試探女兒,應該以其他人身分註冊帳號,而非以父親帳號傳訊給女
兒。對於女兒沒求援,認為往往所謂「理想的被害人形象」,僅存在於父權體制之想像中
。而性侵害的被害人,往往為顧及名譽,採取較為隱忍之態度而未為異常反應。
法院認為,女兒實無性交意願,父親僅憑一己私慾,竟仍不顧未成年人之身心健康發展與
人倫關係,且至今未得到女兒諒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6年6
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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