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灣沒低薪?去年153件不足最低工資挨罰

作者: medama ( )   2026-09-17 07:36:29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759440
2026-09-17 00:00 聯合報/ 記者 葉冠妤 /台北報導
「最低工資法」已上路兩年多,仍有雇主未給足最低工資,然而各縣市裁罰標準不一,有
的縣市得要違法六次以上才會祭出百萬元重罰,有的則是八次、十次、十七,甚至
位於經濟部產業園區的企業,得要累積違法五十次以上,才會被重罰一百萬元。
勞團強調,行政裁罰不應因地區有差別,呼籲加強執法。
據勞動部統計,去年全國共有一五三件裁罰案件,其中六都就占了百分之六十二點一,
新北、台中及台南的違法案件,更都超過全國總量的一成,
而實際上更可能存在龐大的違法黑數。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表示,雇主給付若未達最低工資,地方政府可處以二萬到一百
萬元罰鍰,然而各地裁罰標準卻不一致,像是台北市、桃園市及台中市等七縣市訂有「最
低工資法統一裁罰基準」,新北、高雄市等九縣市仍引用勞基法作為裁罰基準,包含台南
市在內的六個縣市,迄今尚未制定裁罰基準。
楊書瑋舉例,有的縣市違法六次以上才會祭出一百萬重罰,更有八次、十次等不同標準,
南投、彰化縣則累積十七次以上才會開罰到最高標準。最荒謬的莫過於經濟部「產業園區
管理局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要點」,企業必須累積違法五十次以上,才會被
重罰百萬。
楊書瑋說,據職安署分析,違反行業別以支援服務業占比最高,達百分之卅三點三三,其
次為製造業百分之十五點○三、批發及零售業百分之十四點卅八、住宿及餐飲業百分之七
點一九、其他服務業百分之六點五四。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王燕杰強調,最低工資是保障勞工維持基本生活的最低標準,
行政裁罰就不應因地區有差別,經濟部將最高罰鍰門檻訂為違法五十次,等於替企業違法
提供超低的機會成本,也彷彿向世界宣示,台灣政府對企業壓縮勞工薪資抱持很大的寬容

對此,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琦雅回應,九月初已邀地方政府研議,將最低工資法擴大納入
現行的「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依企業人數、違規次數、法遵能力等加
重處罰,未來地方政府將依一致性原則辦理,勞動部將盡速進行法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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