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6-09-15 11:29:47: 再不然就是鞭刑取代監獄刑責
: 要不關可以 看你被判幾年
: 就每半年鞭刑一次
有影
對酒駕毒駕的人用鞭的
免浪費監獄空間來關是上理想的
而且絕對有效 個人贊成
毋過若連共怹駛的車直接硩予扁
這款單純侵害財產權的法律攏無人敢提案矣
直接侵害人身的鞭刑就閣較免想矣
無可能啦
無法度
這世間的代誌本來就袂完全照咱所想的行
這就是求不得的苦
ps.借來的車照壓
酒/毒駕者負責賠償車主
嘛予危險人物以後閣較借無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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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
對酒駕毒駕的人用鞭的
不用浪費監獄空間來關是最理想的
而且絕對有效 個人贊成
不過如果連把他們開的車直接壓扁
這種單純侵害財產權的法律都沒人敢提案了
直接侵害人身的鞭刑就更不用想了
不可能啦
沒辦法
這世間的事情本來就不會完全按我們所希望的走
這就是求不得的苦
ps.借來的車照壓
酒/毒駕者負責賠償車主
也可讓危險人物以後更借不到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