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者稱「副署權應制衡總統」卓榮泰批毫無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26-09-11 22:15:35
大家暗安
副署
出自於憲法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
副署。
有趣的是
憲法72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
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卓揆也說總統隨時可以換掉他
所以依照憲法
總統必須要公布法令
只要換一個尊重憲法的
行政院長就好
結論我們的總統正在違憲中
憲法第五十七條
就是在十日內提出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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