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車速要120 才有資格開內側車道???

作者: s86047777 (XD)   2026-08-03 01:10:56
※ 引述《Cgtt (垠飽善存)》之銘言:
: 萬年老問題
: 原 PO 討論的是國道內側車道
: 而國道沿線其實都有標示提醒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既然用途已定義得很清楚
: 使用邏輯就很簡單
: “有超車需求就使用,完成超車後就駛離”
: 不論目前時速多少
: 只要中線車輛比你慢
: 確認安全距離後就可切入內側車道完成超車
: 超車完成後再依安全情況回到中線或外線
: 當然
: 變換車道時必須避免速差過大影響其他用路人
: “使用內側車道的資格,應該是無超車需求”
: 並非錶速已達110或120 km/h
: 就能一直行駛在內側車道行駛
: (除非持續超車中)
: 當然
: 先不討論所有車道都塞滿的情況
: 若中線車流密集
: 暫時無法駛離內側車道
: 那就必須維持“使用超車道”的邏輯行駛
: 以高於中線車流的速度持續超車
: 等有安全空間後再回到中線
: 至於是否超速的問題
: 那是執法機關依法認定的範圍
: 但內側車道完成超車後應駛離
: 我認為仍是每位駕駛都應遵守的最基本原則
: 全球國道系統內側車道存在的目的
: 是為了提升整體車流效率
: 而不是作為固定速度巡航的車道
: 因此
: 我反而好奇
: 為什麼有些人會認為
: 只要錶速或時速達到110、120 km/h
: 就可以一直行駛在國道內側車道?
: 你有一直在超車嗎?
: 最後祝大家行車平安、一路順暢。
照這樣解釋
內側超速危險超車是執法單位決定
哇靠,那你毒駕酒駕要不要也一樣
只要平衡感夠好都可以上路
撞到人或是被臨檢那就是執法單位的權責?
警察及說過了,最高限速就是規定
你他媽還自己解釋超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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