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高雄新市鎮案國土署禁採訪 傳媒工會譴責

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2026-07-29 16:47:44
https://reurl.cc/GgoD3W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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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不是來旁聽的!內政部都委會違反管理要點限制記者採訪 全傳媒嚴厲譴責 】
爭議許久的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在今(2026)年7月21日進入內政部國土署都市計畫
委員會審議,場外持正反意見的民團和居民到場表達意見,媒體記者亦到場採訪。然而,
都委會當天竟單方面打破慣例,全面限制媒體記者進入會場採訪,事後更擴大解釋自己訂
定的管理要點,將媒體記者當成「旁聽人員」限制進入會場。本會對此提出嚴厲譴責,並
要求都委會公開道歉,收回對管理要點的擴大解釋,並承諾將來不會再限制記者採訪!
21日當天,公共電視專題節目《我們的島》記者張岱屏、賴冠丞(本會會員)在採訪
「高雄新市鎮第三期開發案」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時,都委會一反10年來慣例可以採訪開發
單位簡報與民眾陳情的程序,全程禁止記者入內旁聽拍攝。
記者現場詢問都發局得到的回覆是「主席擔心記者引發正反民眾情緒而裁示禁止」。事後
,國土署更以書面正式回覆公視記者,以下為完整回覆:
「為落實民眾參與並確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之會議順利進行、維持會場秩序與會場之
使用及管理,本部106.8.24台內營字第10608072831號函頒佈「內政部國土空間計畫審議
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規定。是日會議為避免不同立場之團體擴大衝突,進行人流及動線
管理,除陳情民眾或團體共推派代表共10人進場陳述意見外,並未開放其他人員(含媒體
記者)進入會場。」
詳細審視「內政部國土空間計畫審議會議及會場管理要點」(以下稱「管理要點」),第
5點第1項第2款條文內容雖為「其他人員於會議進行中有攝影、錄影或錄音之需求,應向
會議工作人員報備後為之,且以委員討論前之議程為限。其中攝影、錄影應於會場指定區
域進行,並不得妨礙與會人員之發言或會議流程。」但此條文規範的對象為「出列席及發
言、旁聽會議人員」,並未出現「媒體、記者」等文字,整部管理要點中也沒有出現「媒
體、記者」。
熟悉相關審議會議的人都知道,爭議案件或影響範圍較大的案件,因涉及許多利益相關當
事人,想要參與審議會的人員眾多。因時間及會議空間限制,才會設有「出席」、「列席
」、「發言」、「旁聽(不發言)」的人員身份限制,其設計標的本就不包含媒體記者。
媒體既非會議的主持單位,也非審議案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相關當事人。記者來審議會場
,並不是來「發言」也不是來「旁聽」,而是秉持新聞專業來工作,完整且準確地紀錄各
部會、各單位、不同利益相關當事人的主張,並將涉及公共利益的相關資訊消化整理後,
迅速且完整地傳達給社會大眾。
若一併審視過去內政部相關會議的會議現場,對記者採訪的標準相當浮動,有時記者在會
議大門就會被擋住,有時則是拍完民眾發言、委員發言後要離場。但沒有一次像21日當天
會議一樣,從頭到尾禁止記者採訪。
行政權本應就受到媒體和社會監督,更何況是牽扯開發利益、正反雙方爭執的矚目案件,
唯有公開會議資訊、讓媒體如實報導才能有效促進社會對話、達成共識。
國土署都委會臨時單方面限縮媒體採訪權,自行擴大解釋自己訂定的管理要點,將媒體記
者納入限制,是對記者採訪工作權的嚴重侵害,剝奪社會大眾知的權利,也違背政府資訊
公開透明的準則。對此,本會提出嚴厲譴責!
為避免主管機關任意解釋會議管理要點,擴大限制媒體記者採訪權利,恐形成惡例。本會
要求,國土署都委會針對21日限制記者、本會會員採訪一事公開道歉,收回對於管理要點
的擴充解釋,並公開承諾將來不會再任意解釋要點、限制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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