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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29/3191780.htm
懷疑遭傳染性病!持刀「刺頸破腹」殺愛侶 恐怖男友依殺人罪起訴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北區西門路四段2026年3月14日晚間發生殺人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鄭聆苓指揮市警
第五分局偵辦,凶嫌姚男(25歲)懷疑遭20多歲的黃姓男伴侶傳染性病,多次厲聲質問討說法
,但卻遭到黃男冷處理;黃為此逐漸疏遠姚嫌,並提出分手。姚嫌心有不甘,憤而趁黃男下
班時堵人,並持刀將其刺殺。全案經檢方偵結後,依殺人罪提起公訴,並於今(29日) 提解
羈押中的姚嫌,移送台南地院審理。
檢方調查,姚嫌自述與黃男為同志伴侶,2人交往期間曾發生多次性關係,未料事後姚男檢
驗發現罹患性病,懷疑是黃男傳染,因此多次厲聲質問,未料黃卻冷回「我沒有性病」,否
認傳染;但姚嫌仍不相信,2人為此發生多次爭執,進而逐漸疏離。姚嫌遂於2026年3月14日
凌晨3時許購買長約30公分的雕刻刀,並於同日晚間前往黃男工作地點堵人,見黃下班後姚
嫌一路尾隨,最後雙方於西門路四段騎樓發生爭執,姚嫌憤而抽出預藏的刀械猛刺黃男胸腹
及頸部等處。
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黃男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經緊急送往成大醫院搶救,仍因傷勢過重,
於翌日凌晨宣告不治。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控制姚嫌,並查扣相關證物,市警五分局後續
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於3月15日進行相驗,釐清黃男死
亡原因及案件經過。檢察官鄭聆苓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及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全案今移
審台南地院審理。
如果這位殺人甲甲早點知道 U = U 的進步觀念 也許就不會衝動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