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
2026-06-25 23:54:1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24/3189250.htm
討論功課突變狼!男大生「強摸男同學下體4分鐘」 法院判刑6月
2026年06月24日 22:07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19歲呂姓男大生去年9月以討論功課為由,與另一名同學前往男同學租屋處,卻趁
機將對方壓制在床上,並跨坐在其大腿兩側,徒手撫摸下體長達3至4分鐘。被害人事後不甘
受辱報警提告,案件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呂男6個月有期徒刑,並宣
告緩刑2年。
壓制床上強摸下體 同學目擊作證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案發於2025年9月17日晚間9時許,呂男與張姓男同學前往被害男同學住
處討論課業。未料進入租屋處後,呂男竟以被子蓋住對方,將其壓制在床上,並以雙腳跨坐
在大腿兩側。即便被害人不斷抗拒、掙扎,呂男仍持續徒手觸摸其生殖器約3至4分鐘,最終
遭提告送辦。
法院審理期間,呂男坦承犯行,多名在場同學也出庭作證,證實看見呂男將被害人壓制在床
上,並持續撫摸下體數分鐘。法官認為,相關證詞與事證相互吻合,且被害人已明確表達拒
絕,行為已明顯超出一般玩鬧或肢體接觸範圍,依法構成強制猥褻罪。
達成和解仍判刑 獲緩刑2年
法官指出,呂男案發時已年滿19歲,應具備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認知,卻無視被害人反抗
,強行實施猥褻行為,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並完成賠償,態度尚稱良好,因此量處6個月徒刑。
不過,法院也審酌呂男沒有前科,被害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認為經歷偵查、審判程序及刑
罰宣告後,應已知所警惕,再犯風險不高,因此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除須接受保護管束
外,還必須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作為警惕。
備註
https://reurl.cc/8eQygR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5年度侵簡字第11號
被 告 呂鈞右
好可怕! 校園噁甲橫行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