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記者署名: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家政婦遭灌酒兩度侵犯!色雇主還下樓拿潤滑劑 辯合意遭打臉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一名女子受雇到許姓男子住處打掃,與對方飲酒唱歌後身體不適,遭攙扶上樓休息,
卻被脫衣強吻並強行發生性關係。被害女子事後崩潰向友人求助、赴醫院驗傷提告。許男
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甚至指控遭「仙人跳」設局詐財,但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定,被害
人當時已因醉酒無力反抗,且事後錄下許男坦承「喝酒誤事」、「暗戀妳」等對話內容,
認定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兼職從事清潔工作的女子,2024年2月5日前往許姓男子位於鄉間的住處
打掃,期間雙方在客廳飲酒唱歌。女子供稱,飲酒後逐漸感到頭暈不適,準備上樓如廁時
已無力行走,由許男攙扶上樓。
女子於二樓嘔吐後,遭許男脫去衣物,雖多次表示拒絕並要求返回一樓拿手機,但許男仍
持續親吻、撫摸,趁她身體虛弱、無力抗拒之際,兩度與其發生性行為。過程中許男還數
度下樓拿取潤滑劑、橄欖油等物品,並要求女子親吻其身體部位。
女子表示,自己斷斷續續清醒,直到晚間近8時才完全恢復意識,驚覺遭侵犯後情緒崩潰
,立即透過手機向友人求助,隨後在友人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
法院調查發現,女子陰道深部採得的DNA與許男相符;此外,女子事後秘密錄下與許男長
達近27分鐘的對話。錄音中,許男坦承「我其實心裡是暗戀妳的」、「今天真的是喝酒誤
事」、「希望我怎麼做妳自己講」等語,並提出提供工作、分紅獲利等方案,希望平息事
件。
許男則辯稱雙方屬合意性交,並指控女子與友人聯手設局進行「仙人跳」詐財。但法官認
為,若雙方真為合意性交,難以解釋女子事後持續哭泣、崩潰求助及立即驗傷報案的反應
;且錄音內容顯示許男不斷向女子道歉、表達愛慕及提出補償方案,與其辯稱內容明顯不
符。
法院另採信心理諮商報告,認定女子事後出現嚴重創傷反應,包括情緒不穩、自責、害怕
與他人接觸,甚至曾有輕生念頭,足見事件對其造成重大身心傷害。審酌許男無前科,但
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也未展現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
。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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