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1個月內3次肇事!桃園毒駕男撞死單車女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26-06-25 10:48:15
ETtoday新聞雲 2026年06月25日 10:44
1個月內3次肇事!桃園毒駕男撞死單車女 二審仍判11年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有多項毒品前科、沒有汽車駕照的新北市男子陳松儀,2024年3月到4月間,在1個月內連
續3次發生駕車撞人或肇事逃逸案件,但仍不知悔改,當年7月間再度毒駕上路。陳男吸食
安非他命後,體內安毒濃度超標12倍以上,竟駕車衝上新北市龜山區街道,撞死單車女騎
士。一審國民法官將他判刑11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5日的二審維持11年刑期。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有多項毒品前科,而且沒有汽車駕照。他明知吸毒後會影響感覺、協調及
判斷力,甚至可能因此肇事,但仍吸毒駕車。案發於2024年7月13日,而在案發前的3、4
月間,陳男就發生了3次駕車過失傷害他人及肇事逃逸之事件。他仍不理會,案發當天下
午,先吸食了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然後開車上訴。
一路上陳男已經恍惚,他沿著桃園市龜山區自強東路往大同路方向直行,未注意保持行車
安全距離,自後方撞擊前方由鐘姓女子騎乘的腳踏車,導致鐘女摔倒,發生頭部外傷併顱
內出血之傷害。但陳男明知自己撞人肇事,卻仍未留在原地或叫救護車,卻加速逃逸。女
子送醫不治,檢警循線逮捕陳男,並立即採集陳男尿液送檢,檢出安非他命1564ng/mL,
甲基安非他命6110ng/mL,分別高出臨界值(安非他命100ng/mL,甲基安非他命500ng/mL
)15倍、12倍。檢方依照「毒駕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認為他犯罪惡性重大,又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
案件審理期間還落跑遭發布通緝,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國民法官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1年。
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於25日宣判,高院也認為陳男有罪,且犯後態度不佳,並未與被害人和解。
高院因此維持11年的刑度。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25/3189455.htm
謝謝政府 有政府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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