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徐佑昇 陳志賢
貪檢放貸獲利4302萬 僅2萬交保
基隆地檢署前檢察官林渝鈞放高利貸給建商,為掩飾犯行甚至與蔣姓妻子假離婚,並透過
鍾姓友人擔任人頭隱匿金流,4年放貸逾億元,收取利息4302萬元。基檢23日依重利、偽
造文書、強制及洗錢罪起訴林男等4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林男在押,昨移送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裁定林男2萬元交保,檢方不服,認為林男獲取數
千萬元暴利,但法院僅裁定2萬元交保,保證金金額過低,且未實施科技監控、境管,將
提起抗告。
由於林男涉及不法行徑,曾在辦公室與約聘女工友多次發生性關係,基檢近日將把林男移
送檢評會,並建請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追究其行政責任。廉政署也因林男財產申報不實,
將予裁罰。
起訴指出,高姓建商因陷財務危機,KTV董姓業者自民國110年至114年間多次借款給高男
,並約定年利率31.6%至60%,獲取利息116萬多元。
董男介紹林男妻子蔣女至高男公司任職,林男因此掌握高男財務狀況。林男支付鍾男報酬
14萬餘元,以鍾男名義放貸給高男,自111年至113年間向高男收取年利率60%至84%重利
,獲利354萬多元。
林男與蔣女另自111年至114年8月,先向親友及警界人士以較低利率借款,或以投資名義
募集資金後,再以42%至60%年息放貸1億多元給高男,收取利息逾3948萬元。林男為掩
飾金流,於111年至114年辦理財產申報時,均未申報與高男債權關係,又於113年9月與蔣
女假離婚規避申報配偶財產。
高男自114年9月起無力償債,林男為確保債權,要求高男接受其提出的償債合約,包括要
求高男承攬由林男以他人名義設立公司所發包的工程,並將工程款優先償還欠款,但高男
未簽約。檢方昨偵結起訴林男、蔣女、鍾男、董男4人。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624000579-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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