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6-21 08:58:55※ 引述《kinve1014 (黑松可樂)》之銘言:
: 各位都知道
: 台灣有精神病的 幾乎都穩到不行
: 這個砍人的 居然拿了14張金牌
: 證明他精神極度不正常
: 法官肯定很容易判決吧
: 14張免死金牌 比岳飛拿到的還多
: 不過岳飛死了 嘻嘻
: 各位怎麼看?
: 推 stlinman: 你覺得法院可能駁回14道金牌嗎? 150.116.129.113 06/21 01:51
但問題是:
一、最近一次出現該被告的姓名(假設媒體報導無誤,應是指「許力引」),已經是超過
五年前的事,根本不構成累犯(查無上訴資料)
按照臺北地院一一零年度簡字第七八零號刑事判決,主文略以:「許力引犯竊盜罪,
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又按照前述判決書,提到:
「……患有強迫性偷竊症,現在就診服藥中,然此疾病僅能控制無從根治,並提出診
斷證明書等為憑……」
理論上這回應該不會走「羈押」程序,反而是要「令入相當處所觀察」(一般上期限
是六個月)
但在偵辦期間,則可能沒辦法這樣做,而只能羈押
三、另除了前述案件,另有近三十筆判決資料,全部都涉及「竊盜」罪
至於最後判決要怎樣走(會判多少年等),則必須考量該啦啦隊成員因及時入院,而尚未
發生死亡結果,因此是未遂犯
加上前述犯罪記錄等,原則上:
一、不可能有「免刑」(其中一部分「竊盜」罪就有這種記錄,看了理由也非常詭異,不
曉得當時的思路是怎樣走的?)
二、目前是說「拒絕透露動機」,嗣後北檢要怎樣處理,都是一個問題(但也不可能會判
無期徒刑或死刑)
反正這些都是刑後治療的問題,法官是否要同意這樣做,非一般人能批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