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毒駕為什麼不配戴電子腳鐐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6-01 18:38:19
※ 引述《Rimi5566 (布口以欺付里美)》之銘言:
: 電子腳鐐
: 找黃仁勳做
: 不行就找蘇媽
: 再不行找陳立武
: 這三位都在台灣
: 電子腳鐐概念股
: 起飛
這其實走「科技設備監控」的程序就好了吧?
但目前查到的是:
一、針對在刑事訴訟下(或偵查中)經認定無需羈押的被告,有《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
執行辦法》可以使用
二、針對受到保護管束的性犯罪嫌犯,有《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
施辦法》可以使用
這些都需要檢察官核發「命令書」(法院審理中時則發佈「裁定」),才可以執行。
至於針對危險駕駛者(包括酒駕、毒駕等),目前的癥結點在於:
一、沒有特定辦法可以用,如果真的有執行需要,法務部得另外制定行政條例(不過好在
無需提報立法院審議通過,備查應該就夠了)
二、早前還有提到什麼「用『封網』的方式管理」的說法,目的是「從源頭阻絕毒品相關
資訊傳播」,但這效果似乎有限
因此基本上是不需要動用這些科技業的大佬啦
如果法務部真有心要處理,制定新法或修改現有科控執行細則,應該都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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