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毒駕擬「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 乘客連

作者: WuSam (藤原豆海)   2026-06-01 12:44:47
毒駕擬「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 乘客連坐、吸毒沒開車也吊照
ETtoday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毒駕事件飆升,民進黨立委今(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打擊「毒駕」,
提高假釋標準並加重罰則。交通部著手修法嚴懲,包括毒駕加重罰款、吊扣駕照1~2年加重
為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另吸毒者雖未駕車也將吊扣或吊銷駕照並限制考領,滿18
歲乘客也將研擬連坐處分。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台灣毒駕案件近年暴增,2026年1月至4月已查獲4725件毒駕,較去
年同期狂飆近3倍,平均每天近40件毒駕案件在路上流竄,今年1至4月毒駕件數也已超越202
4年全年總數2619件,更超過2025年全年8659件毒駕事件的5成。
立委陳培瑜、范雲、吳思瑤今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大量年輕人利用社群平台購買毒品,買毒
品跟叫外賣一樣方便,要求從源頭製造、持有毒品開始管理,並全面加重刑罰,應跨部會共
同出擊。
交通部今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
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
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
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
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
此外,交通部也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
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
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
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
同時交通部修法也規劃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
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
交通部表示,修法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
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
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
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
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
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
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601/3175559.htm
根本沒屁用的修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