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大學教授、
學養好的資深法官、律師學者,
沒有人寫文章針對
新聞「建議解放軍斬首」的言論被判刑的案例
用釋字政治性言論的相關評論的嗎?
政治性言論,不就是廣大的民主教徒
一直在標榜的台灣跟對岸不同是因為
我們有民主自由,對岸沒有;法律上
的意思就是「在臺灣,政治性言論
除非有「明顯的實質暴力的立即性危害」
或者對民主憲政秩序有立即性危害,
否則不得干涉,且需最小侵害原則。
很多人用謬誤的角度去支持檢察官起訴,
不停曲解斬首就是對他人以
以物理的刀刃以剪力把脖子以上的頭殼,
從皮膚表皮開始沿著頸部水平方向施力,
使其肌肉組織與氣管
盡數與下半身分離,過程中將伴隨
頸動脈血管切斷與血液因心壓力流出
的實際操作。
但國際都知道軍事行動用語,斬首是指
對他國領導人逮捕拘束之類,例如美國
對委內瑞拉總統做的就是斬首「行動」。
並不是派軍隊把委內瑞拉總統實行上段的
物理行為的斬首。
而且法官也已都在判決表明許只是由於
“對政治不滿,而竟然以此不當言論散怖於網路..”
這就是代表這個法官也知道了他的案由
其實是政治性言論。竟遽以該被釋字保護的
政治性言論為由判處拘役。
這其實是臺灣重大的司法首例吧?
沒民主水準還是內心其實是法西斯就別一直
歪曲這種言論也要保護了。
刑法學者憲法學者怎麼都跟躲起來了一樣?
還是這些其實都是假的民主真法西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