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呂秋遠涉懷孕歧視判賠60萬提上訴 林沄蓁

作者: tiger911 (胖虎)   2026-03-17 09:29:01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劉人豪
3.完整新聞標題:呂秋遠涉懷孕歧視判賠60萬提上訴 林沄蓁聲請假執行凍結他4帳戶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律師呂秋遠2023年與自己事務所實習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主張因她拒絕墮胎、
遭呂違法解僱,去年(2025年)告呂和事務所涉及職場懷孕歧視,求償精神慰撫150萬元
,並提出對話紀錄佐證呂逼她「墮胎or離職二選一」,台北地院判決賠償60萬。呂秋遠上
訴後,林女則聲請北院假執行呂男60萬元財產,北院已核發執行令,凍結其名下4個銀行
帳戶。
林沄蓁提告主張,2023年到呂秋遠經營的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實習,同年6月12日完成實
習轉為受僱身分留任,已成立不定期勞動契約,期間她與呂交往、同年7月10日告訴呂已
懷2人小孩,呂即不斷逼她「墮胎or離職二選一」。
林沄蓁指稱,同年8月2日,呂秋遠催她去診所「該做的事(按:墮胎)做一做」、「我會
讓你請假,你愛請多久就請多久」,呂更說「這個受精卵,你要留下來,我們工作當然沒
辦法在一起,不可能接受」、「妳真的確定要生下來了,好吧,那就離職吧」等語。
林沄蓁表示,和呂秋遠對話紀錄顯示,若她聽話拿掉與呂的小孩,就能保住工作,呂從沒
提及她實習期滿不留任這個理由,反而是強調:「我不可能跟孩子的媽共事啊,不可能。
就是不可能!」可見她8月2日是因為拒絕墮胎而被迫離職。
她控訴呂秋遠讓她孕中頓失經濟來源,身心靈遭受重大壓力,呂辯詞自相矛盾、延滯審理
程序,使她精神痛苦持續加深加廣,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提告時,僅向呂和事
務所連帶求償100萬元,呂去年雙十節PO文稱她和女兒是「阻礙成長的殘葉」,使懷孕歧
視的損害持續加深,再加碼求償50萬元。
呂秋遠在本案從沒現身,僅委任律師出庭代打,主張林沄蓁到事務所實習的短期特定契約
,在2023年7月31日期滿自動結束,林女縱然繼續工作2天,仍不算成立不定期勞動契約,
頂多可依不當得利關係,要求支付這2天薪水。
台北地院日前判決呂秋遠賠償60萬元,呂秋遠上訴,林女則聲請北院假執行呂男60萬元財
產,北院已核發執行令,凍結其名下4個銀行帳戶。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317/31335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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