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守法是政府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26-03-16 11:53:04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袁茵
3.完整新聞標題:
不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守法是政府官員基本守則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爭議持續,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各部會不准提供任何資料給李貞秀,
且也暗示不會接受其質詢。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被
問到是否接受李的質詢?劉世芳回應,遵守法律是一個政府官員最基本守則,而李貞秀擔任
立委身分有疑慮,自己一定不會知法犯法。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此為李貞秀就職後首度質詢
,外界關注劉世芳及其官員是否會接受備詢。
被問到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及索資?劉世芳於委員會開始前受訪表示,內政部立場從頭到
尾都一樣,「我是中華民國的內政部長,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跟法治的社會,有民主才有法
治,遵守法律是當一個政府官員最基本的守則。」
劉世芳提及,「不管是由《國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選罷法》或上週由立法院
長韓國瑜主持的黨團協商裡,有關於結論部分提到,在事實跟法律還沒確認或司法判決前,
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所以我們會按照此方式遵守,我一定不會知法而犯法。」
劉世芳指出,同時除了李貞秀身分之外,她也了解台灣是一個有《國安法》的地方,包括《
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反滲透法》,
都有要求政府官員在機密文件或公文書處理時要非常審慎處理,所以按照這2個原則,今天
在內委會就遵照內委會主席裁示辦理,也就是「尊重法律為前題」。
不過,韓國瑜11日曾為李貞秀立委資格認定召集朝野協商,但因協商無共識,當時韓國瑜宣
告,事實、法律有待釐清,相關事實查明及司法最終判決前,有鑒於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
,其立委身分及職權行使,應予以尊重。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316001225-260407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說個笑話,民進黨說政府官員遵守法治是最基本的守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