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iAH (廢人)
2025-12-26 17:08:24有個好問題,罵執政黨算是散播仇恨,
還是憲法保障的最高言論自由?
如果有個台灣人整天恐嚇其他人不支持他就會開戰,
還在外國媒體投書逼迫台灣人必須上繳天價朝貢金,
那這條法能抓辦這人嗎?
還是完全交給法官判,自由心證,
抽到流氓法官你就準備被雞鴨一整年?
或者說其實這法條的目的,是肖想網路平台全要內建小警總,
你們要自己動手刪文,我大有為府政府才沒限制你們喔別亂講?
社維法已經被濫用八年了,現在是有點風吹草動,
執政者高興就來個類戒嚴,順便搶劫民脂民膏?
真的是命中缺啥,就得靠名字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