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m27 (Sam)
2025-12-23 08:47:32※ 引述《tzujan (無)》之銘言:
: 法律文件啊 判決書
: 常常寫的正常人都看不太懂
: 什麼依照xxx原則,所以怎樣
: 然後文字繞來繞去
: 像上次大法官評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 連一堆文組的都看不懂
這是真的我是理組,我自己法律系的課也上了快20個學分
法律系很多人從老師就是眼睛長在頭上
同樣是中文,法律要自修很難,很多意思都要上過課才知道
然後中文又不像英文,有時態和過去現在未來的用法
所以要精確描述一件事情,中文是遠遠不如英文的
其實在科學發展也是如此,英文母語的人佔有優勢
然後法律圈當然希望妳們都看不懂,這樣才可以彰顯他們的身價不是嗎?
法院直播也是,一旦直播,司法人員很多醜陋的一面就會讓大眾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