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25-12-17 11:31:55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中時 蔡佩珈
3.完整新聞標題:單身女、女同婚將可適用人工生殖法 婦團憂製造單親家庭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日前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若立院三讀通過,將適用對象擴大至未婚女性
與女同志伴侶。全國婦兒團體聯盟今日批評,該草案刻意製造單親家庭,並為代理孕母開
後門,將嚴重傷害婦女權利及兒童最佳利益,呼籲行政院撤回危害家庭倫理與社會秩序的
修法草案。
婦兒盟表示,行政院人工生殖法草案開放單女、女女同性伴侶適用,等於將非憲法保障、
個人想要擁有血緣孩子的欲望,凌駕於兒童權益福祉之上。生養小孩不是玩洋娃娃,若此
為基本人權,國家豈不是應該大量製造嬰孩,配發給所有想要孩子的國民?
婦兒盟也指出,真正想要孩子,應鼓勵收養,而非開放單女、女女人工生殖,諷刺的是,
台灣號稱人權國家,並面臨嚴重少子女化,每年卻有上百個「台灣之子」因國內無人收養
而出養到國外,難道不應該徹底檢討?
婦兒盟提到,目前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屬歐美國家,台灣基於傳統社會文化重視家庭關
係的與兒童權利,非婚生子女比例明顯較歐美偏低,草案開放單身女性人工生殖,等同以
國家立場鼓勵單親家庭、刻意製造沒有爸爸的非婚生子女,罔顧兒童最佳利益,並破壞我
國民法中賴以維繫家庭倫理與社會秩序的「血統真實主義」、「婚生推定」、「分娩者為
母」重要原則。
婦兒盟表示,每一位兒童皆有權利知悉自己的身世,是兒權公約保障的兒童基本人權,然
捐精後代成長到青少年,相當高比例有自我認同問題、被商品化感,澳洲統計近7成需要
諮商及精神醫療協助,草案條文只准他們知悉生父的身高、血型、膚色、國籍,只有在面
臨結婚、收養及重大醫療需要時,才准其查詢其生殖細胞捐贈人少部分資訊,甚至草案也
明訂排除《民法》1067條適用,讓捐精後代很可能一輩子都不知生父是誰。
婦兒盟也強調,女女同性人工生殖一旦開放,可能造成高社經背景單身女性利用同性婚姻
登記,將本身卵子經由捐精後,將胚胎殖入另一位弱勢女性子宮懷孕生子,形同將另一位
婦女作為其代理孕母,為代孕大開後門,傷害婦女身體自主權,不可不防。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215002588-260405
6.備註:婦團反了ㄟ(′‧ω‧‵)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