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學長聯手變態網友!KTV下藥性侵學弟還拍

作者: lamigo (lamigo)   2025-12-06 20:46:30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郭玗潔
3.完整新聞標題:學長聯手變態網友!KTV下藥性侵學弟還拍片 噁男3度迷姦還綑綁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李姓男子犯下多起下藥性侵男子案件,並有拍下性侵過程的變態癖好。其中黃姓男學
生得知李男想侵犯他學弟,竟幫李男將學弟約出來唱歌喝酒,騙學弟喝下不明藥物昏迷後
,李、黃兩人輪流性侵學弟並拍成影片。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依李、黃犯二人以上
共同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各處8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姓男學生在網路上結識李男後,得知李男想對他的學弟下手,竟在2023年9
月19日凌晨1時許,替他約學弟到KTV同歡喝酒,接著3人前往新興區某飯店房間內休息,
兩人誆稱李男帶了解酒藥,騙學弟服下不明藥劑後失去意識,李、黃趁機輪流性侵學弟,
李還拍下兩人的性侵過程。
李男在本案隔年再度犯罪,於2024年1月28日清晨4、5點,在某一酒局場合
認識另名男子,隨後7點多時兩人前往桃園某商務旅店,李男將不明藥劑偷偷摻入水中,
男子喝水後便失去意識,同樣遭李男以假陽具等方式性侵,並拍攝性侵過程。
李事後被兩名被害人告上法院,全案審理時,李、黃坦承犯行,律師辯稱黃男當時
也是涉世未深的學生,也有和學弟和解的意願,因學弟不願意才無法和解,希望能依刑法
第59條情堪憫恕替黃男減刑。
不過法官認為,李、黃對被害人傷害鉅大,在犯罪手段和情節上沒有引人同情之處,
依李、黃犯二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各處8年徒刑;
另李男又犯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8月徒刑。可上訴。
事實上,李男除了這兩案,2023年間,明知一名男子是直男,為逞慾也和他的劉姓朋友合
謀,由劉男在11月25日下午約男子1到KTV包廂唱歌,劉男藉故遲到讓兩人獨處,李男則
趁男子上廁所之際,在他的酒內下藥,等他失去意識,將他載到摩鐵房間內綑綁性侵,並
拍下性交影像。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李男被處7年6月徒刑定讞。因李男涉多案,等所犯
數罪全部確定後,再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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