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wawa (庫瓦瓦)
2025-11-20 14:54:02在某個號稱台日交流廣場的臉書群看到, 說日本保有台灣殘餘主權
看了真的覺得媚日到這種地步真是噁心, 到底要從哪裡開始嗆他好呢?
https://tinyurl.com/3ffjv3x6
呉雲方
台灣真實國際地位: 日本邦聯台灣國
《舊金山和約》與日本殘餘主權
1951年和約:
第2條(b):日本放棄對台灣與澎湖的權利,但未指定受益國。
第23條:美國握有台灣最終處分權。
法理解讀:
日本放棄的是治理權,非主權本體。
台灣主權未交付任何國家,日本保有殘餘主權。
與朝鮮不同,台灣未獲明文承認獨立。
1. 舊金山和約第2條(b)文字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關鍵詞分析:
right, title and claim → 「權利、權原與要求」
renounces → 放棄
重點:
條文只是放棄日本對台灣的治理權利
沒有提到日本 放棄完整主權(full sovereignty)
因此日本並未失去台灣的剩餘主權,
應訴諸法理,先回到日本主權架構之後,將來有機會再回歸日本。
台日是海洋文化,地緣氣息相同的注定會完全融合。
他引用的講殘餘主權的文章在這, 畫了個圖好像很厲害
https://tinyurl.com/44wwuyp9